芙蓉区民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6-07-08     来源:民政局     字体大小:

  2015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证了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民政日常工作,进行常抓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社会事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局长对分管的科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同时,明确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上报,通过“芙蓉之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有效保证了民政权力事项的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芙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进度,或工作不认真、人为因素造成工作质量、效率低下的,严格按照我局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2、加强力度,深入应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完善和更新了芙蓉区民政局网上政务信息,对各项民政业务的办事流程和所需资料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办事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一般信息,发布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签批。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避免 因工作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涉诉事件。

  3、积极梳理,优化流程,保证信息公开事项规范运行。 为保证信息公开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准确的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按照区电子政务办要求,一方面加强联系,掌握信息。及时与市局法规处沟通,积极征询市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兄弟区区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另一方面突出重点,强化培训。2015年4月,我局针对低保审批工作中实际操作问题,组织全区低保专干进行了专题学习。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如下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互联网,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芙蓉之窗),公众可以通过登陆以上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全面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除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实现了全省联网外,低保、社会组织受理和审批后及时对外公告,这些举措也是我局对外主动公开信息的一部分。三是主动发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资料,告知公众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政策法规、对外服务承诺等。

  本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我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网上办理行政审批、许可能力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深化领导负责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利益;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手段和载体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今年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落实《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继续重点推进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等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继续指导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逐步推进办理程序公开;进一步理清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的界定,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目类;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 完整性和利用率。

  特此报告。

芙蓉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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