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汇总)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村经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中我区农业农村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和及时反映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村经管等工作动态与信息,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三)负责全区农业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龙头企业及项目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区农作物生产基地管理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负责农机监理工作,组织农机年审、年检,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林业工作。协助指导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林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林业行政许可的审批。

(五)负责全区水利工作。  规划、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河道、堤防、排渍泵站、电力排灌设施、重点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和抗旱工作;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水土保持、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业务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全区畜牧水产工作。负责全区禽畜、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及产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动物卫生公共安全工作;负责牲畜屠宰监管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4个、非独立核算局属事业单位2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1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3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农业林业科、水利科、农村事务科,局属事业单位包括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河道堤防管理站,独立核算二级机构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包括东屯渡机电排灌站、长善垸堤委会、东岸垸堤委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芙蓉区东岸垸堤委会

2、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3、芙蓉区东屯渡机电排灌站

4、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芙蓉区长善垸堤委会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76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4.36万元,减少32.86%,主要是因为其他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9.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8万元,占24.56%;项目支出2843.33万元,占75.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27.09万元,减少31.42%,主要是因为其他农林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6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7.09万元,减少31.43%,主要是因为其他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6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万元,占1.74%;农林水支出3618.68万元,占96.04%;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67.06万元,占1.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4.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6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时补缴职业年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7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81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聘职工解聘补偿金及办公楼搬迁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农业专项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1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进行项目经费调减,导致全年病虫害控制资金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农业专项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农业专项经费及年中追加水管单位经费缺口。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林业专项工作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林业专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水利专项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靛房镇政府工作经费。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年初无车补预算,年中发放车补;单位有购车一台,年初未纳入公车预算范畴,但是全年有运行维护开支。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6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5.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54.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27.6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27.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0万元,减少75.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69万元,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油费、洗车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76万元,降低29.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5.4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已偷窃未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一是浏阳河综合治理年度任务稳步推进。2022年市河长办下达一江六河综合治理任务共19项(工程类1项,管理类16项,配合类2项),其中工程类合平路一期、桃园路雨水管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管理类项目16项及配合实施项目2项正在稳步推进,均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二是各级河长、成员单位履职到位。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河长知河、巡河、护河主体责任履职到位;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现场交办、及时铺排重点工作任务数十起,除泉坝垅截污市政中心、城投正积极推进外,其余均已落实到位;三是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浏阳河芙蓉段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其中7月、8月为二类,其余均达三类;截至11月9日,2022年浏阳河黑石渡出境断面水质有效监测天数313天,达到和优于Ⅲ类及以上水质290天,Ⅳ类23天,水质优良率92.7%。8-10月,由于长沙高温少雨,8月16日起浏阳河芙蓉段先后5轮暴发蓝藻,河长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调度,采取物理打捞和药剂杀除结合的治理手段,蓝藻问题得到妥善处置,我区在蓝藻问题处置上行动迅速、治理得当、成效明显,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四是交办问题全面整改。6月7日市总河长会议通报的两处暗访问题已于6月25日整改到位。区河长办定期巡查10处“四乱”问题,彻底排查解决16处疑似阻碍行洪问题。处理公示牌监督电话、12345热线投诉、网络舆情共26起,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10余次。

2、持续擦亮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一是双方领导高位推动。按区委要求,对照“强省会”战略多角度、全方位、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麻阳县委书记江涛亲自带队来我区对接工作。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丰硕。全年拨付1100万元帮扶资金,龙升小学建成投入使用;与优质冰糖橙核心产区岩门镇共建“中国冰糖橙之都文旅核心产业园区”,硬化园区公路1.5公里,改造硬化游步道3公里,改造、新修产业路1.8公里,安装水果运输轨道1公里,修建观光亭1个。三是人才交流频繁活跃。双方共选派干部、教师48名,我区人社局帮助麻阳方面400名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3、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区包街道、街道包社区”林长责任分区落实到位,完成管护网格划分并配备“三员”;区级召开4次林长会议,街道召开2次林长会议;各级林长按照职责要求完成巡林、护林,并设置公示牌。二是率先完成森林图斑核查。联合相关单位和街道,在全省范围内首先完成126个森林图斑核查。三是森林防火形势稳定。我区森林火灾考核异于他区,原则上不能发生一起零星火灾。自7月高温少雨天气以来,我区以林长办为抓手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开展督查工作,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日巡林时长8小时以上,对重要区域采取每天洒水等措施保障。目前为内五区唯一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区县。四是林业病虫害防治到位。我区开展了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行动及秋季普查工作,目前我区为全市唯一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区。

4、扎实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制定完善应急响应预案。制订完善了《防汛险情风险点应急处置“一点一策”实施方案》《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预案》《气象预警应急响应机制》等预案;针对不同天气预警等级对27处历史险情点制定“一点一策”应急响应。二是强化防御值班值守。4月1日至今,局机关和水管单位实行24小时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水情,按规程及时开机排渍,做好信息上传下达。二是积极开展秋冬水利建设。已争取上级60万元水利救灾资金采购洒水车等取水设备;拟投入200余万元对杉木港等3处泵站开展清淤、对全区7处泵站进行维护;加强红旗渠水系排水改造项目施工日常监督管理,协同推进砂咀子泵站与罗溪港泵站合并事宜。

5、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列为“一年一件事”,举全局之力顺利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一是人员机构更加精简。整合长善垸堤委会、东岸垸堤委会和东屯渡机电排灌站,组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细化岗位职责,遵循因岗定人,人岗相适应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明确了42个岗位,其他人员开展风光带管理工作;二是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我局在水管单位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培训整顿工作,60名干部职工形象重新树立,作风得到转变,精气神显著提振,各项工作开展更加顺利;三是工作职能得到充实。承接浏阳河东西两岸风光带管理工作,自7月逐步接管以来,运行状况良好;四是上级支持显著加大。我局积极向省、市汇报对接,目前泵站清淤、河长制主题走廊等4个项目已被纳入市级以上投资项目库。

6、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积极部署,广泛动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11次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4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6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培训两次。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芙蓉区于2022年1月21日成立区农林水利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今年以来,专委会制定下发了系列农林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谢孟区长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4次,带队检查辖区水利设施、防溺水、森林防火、农资经营店安全生产18次。9月30日下午,谢孟区长带队到马坡岭开展节前森林防火检查工作,发现相关点位有违法加油设备,对森林防火形势造成较大隐患,随后谢孟区长立即开展调度,经相关部门有效配合,该设备当晚拆除,相关风险得到排除。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今年以来,局班子成员带队检查241人次,排查安全隐患63处,已整改50处,其余隐患已交办相关单位整改处理。

7、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平稳可控。一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对辖区的农药市场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100余家次。在今年3.15,配合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长沙市农资集中的马坡岭农资市场开展了以“绿剑护农保春耕”为主题的315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省兽药监察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6月9日、10月13日对我区兽药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与抽样监测工作,共检查7家兽药经营店,抽样15批次兽药样品。二是抓好动物疫病防控。截至目前全区共免疫宠物11000余只,发放免疫证3000本,全年采集血清样140份和芙蓉区犬只留检所犬只血清40份,已送至市疫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规范科研院所实验动物监管。

8、不断巩固“十年禁渔”工作。一是禁捕工作落实到位。各涉水街道、禁捕办成员重点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设置沿河警示牌81块,累计巡查5670人次,发现并及时制止违规垂钓行为969起,无序放生3起,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起。二是管护成效排名靠前。1-10月中国渔政平台投诉管护成效内五区排名第二。

9、其他工作。截至目前拨付农业专项资金共计691.7089万元;帮助企业申报争取上级项目。推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推荐湖南隆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千企兴村项目列入省级农业储备库;推荐湖南隆科农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申报省级百企培育项目;推荐湖南省水稻研究所申报市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推荐湖南巨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农大追求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市级农产品加工项目。(2)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补贴政策项目。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隆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长沙利诚种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获得2021年度芙蓉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共计306.603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2022年芙蓉区农业农村局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汇总).doc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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