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4-02-23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动物卫生公共安全工作。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植保新技术推广等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科,防疫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0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2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7万元,上升0.78%。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基础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03.2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7万元,上升0.78%。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基础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3.2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8.76万元,占8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万元,占6.81%;住房保障支出10.67万元,占5.2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18.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运行经费5.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0.80万元,下降13.33%。主要是节省开支,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2.50万元,上升250.00%。主要是增加公车一辆,公车费用一年2.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7万元,项目支出8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4年2月23日

430102芙蓉区_部门预算公开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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