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4-02-23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拟定及河湖、水工程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工作;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和会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负责全区7处排渍泵站(亭子港泵站、东屯渡泵站、三角塘泵站、中心泵站、罗溪港泵站、砂咀子泵站、杉木港泵站)及配套机组和三角塘捞渣机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3、负责全区排渍泵站机排口和涵闸自排口的巡查维护和安保工作。

4、负责长善垸、东岸垸堤防和岸线的巡查及管理。

5、负责全区堤防保护范围内涉水涉堤工程建设、防洪方案审查和监管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取土、打井、爆破等危害堤防安全行为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界桩及告示牌管理;负责辖区堤防范围内雨量、水位、视频监控站点维护。

6、负责浏阳河东、西两岸风光带的维护管理、主汛期芙蓉区浏阳河大堤东西200米保护范围内的涉水涉堤工程监管及险坑险段的处置上报、日常浏阳河风光带绿化维护、清扫保洁等外包工作的巡查监管、秩序维护及浏阳河风光带西岸安保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内设综合组、泵站运行组及堤防管理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93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0.80万元。芙蓉区水管体制机构改革,原长沙市芙蓉区机电排灌站、东岸垸堤委会、长善垸堤委会三个单位整合成产立的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无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930.8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61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11万元。芙蓉区水管体制机构改革,原长沙市芙蓉区机电排灌站、东岸垸堤委会、长善垸堤委会三个单位整合成产立的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30.8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613.24万元,占8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5万元,占8.78%;住房保障支出148.11万元,占7.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500.0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30.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430.80万元,主要用于管理、运行好排渍泵站及附属设施、管理维护好两岸防洪大堤,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1.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0.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4年2月23日

430102芙蓉区_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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