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发布时间 : 2024-02-23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林业水利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水产业等“三农”工作以及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切块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农业、林业、水利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对专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四)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职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对全区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林业工作。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指导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统筹全区对外扶贫协作工作。

(八)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农业林业科、水利科、农村事务科,局属事业单位包括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河道堤防管理站、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6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8.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27.76万元,上升65.56%。主要是新成立二级机构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及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68.4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42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27.76万元,上升65.56%。主要是新成立二级机构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及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68.4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425.73万元,占90.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5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201.83万元,占4.1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212.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55.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2,655.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工作、林长制等林业工作、防汛工作;排渍设备维修养护;泵站运行电费;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运行经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协助麻阳县、龙山县靛房镇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动物防疫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本部门本级、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6.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14.81万元,下降20.70%。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本部门本级、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2.50万元,上升100.00%。主要是长沙市芙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增加一辆公务用车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14万元,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9.6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6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82万元,项目支出2,655.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

430102芙蓉区_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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