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17     来源: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原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工商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商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商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督,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4、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对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依法监督全市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活动。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管理股权出资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告活动,指导、规范广告业发展。

11、负责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3、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我局设以下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信息技术科、人事教育科;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经济检查局、商事登记局;11个派出机构:朝阳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韭菜园工商所、定王台工商所、湘湖工商所、马王堆工商所、荷花园工商所、东屯渡工商所、马坡岭工商所、东岸工商所、东湖工商所;2个所属的社会团体:长沙市芙蓉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长沙市芙蓉区消费者委员会

2、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本级

(2)长沙市芙蓉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3)长沙市芙蓉区消费者委员会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24.5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199.62万元,比上年增长2.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工资调标而增加的人员经费等;支出合计5242.82万元,比上年减少0.31%,年末结转和结余181.32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减少等。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

2018年本年收入519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8.72万元,其他收入0.9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

2018年本年支出52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5.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89%;项目支出687.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11%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24.5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198.72万元,比上年增长2.4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8.7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合计5241.92万元,比上年降低0.3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1.9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81.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养老保险支出等;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16.76万元,降低0.3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1.9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5.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6.37万元,支出决算为524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428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888.82万元,完成预算110.29%。增加部分主要是增加了工资、津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06.7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9.8万元,完成预算152.98%。增加部分主要是五里牌、马王堆、马坡岭3个工商所及局办公大楼的维修款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决算335.7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30万元,完成预算101.75%。增加部分主要是省局下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5.8万元,用于企业监管科信息技术服务费、双随机系统开发费而产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专项()支出决算95.1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5.2万元,完成预算99.99%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决算14.9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完成预算99.93%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73.75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项拨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237.5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28.86万元。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6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由芙蓉区政府专项拨款。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5.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95%。其中:人员经费4143.31万元,占基本支出90.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8.50万元、津贴补贴52.74万元、奖金1552.89万元、伙食补助费8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55万元、住房公积金267.38万元、退休费395.05万元、抚恤金28.86万元、生活补助0.95万元、救济费0.24万元、奖励金35.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8万元;公用经费412.11万元,占基本支出9.05%,主要包括办公费26.98万元、印刷费9.24万元、水费4.75万元、电费38.25万元、邮电费6.73万元、物业管理费1.89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维修()11.02万元、租赁费9.8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0.59万元、劳务费3.93万元、工会经费4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16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61万元,完成预算的41.81%,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预算的4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43万元,降低45.69%,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7万元,降低43.8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万元,降低80.66%,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02万元,占9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0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执法办案、市场检查、处理消费者投诉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76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我局的项目收入全年财政拨款预算510万元,无自筹资金,全年支出687.4万元,其中:大型修缮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78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335.79万元,执法办案专项95.19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14.99万元,信息化建设73.75万元,中小企业扶持60万元,其他0.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7.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用房维修支出使用了上年度结余资金,信息化建设支出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项拨款,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商事登记、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等6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工商部门管理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11万元,比2017年减少53.08万元,降低11.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5辆,14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原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原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食药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食药监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食药监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全区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及备案登记;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检查,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处理移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

5、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7、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6):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1个直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3个派出机构:定王台食药监所、文艺路食药监所、韭菜园食药监所、五里牌食药监所、朝阳食药监所、湘湖食药监所、火星食药监所、荷花园食药监所、马王堆食药监所、东屯渡食药监所、马坡岭食药监所、东岸食药监所、东湖食药监所。

2、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芙蓉区食药监局本级以及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2.3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582.67万元,比上年增长4.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而增加的人员经费等;支出合计2361.02万元,比上年降低5.04%,年末结转和结余304.03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三公经费减少等。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

2018年本年收入258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67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

2018年本年支出236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37%;项目支出628.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6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2.3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582.67万元,比上年增长4.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2.6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合计2361.02万元,比上年降低5.0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1.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304.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而增加的人员经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三公经费减少等。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125.3万元,降低5.04%。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三公经费减少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1.0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90.3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9.1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执法电瓶车租赁经费、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等增加。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0.6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部分主要是市局下拨的2017年下半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励经费。

(2)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87.75元,年初预算安排82.37万元,完成预算106.53%。增加部分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后的社会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部分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决算6.5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增加部分主要是市局下拨2017年度长沙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专项资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641.8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498.96万元,完成预算109.53%。增加部分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津补贴及奖金的增加,社会保障经费也随之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支出决算556.3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49.83万元,完成预算101.19%。增加部分主要是执法电瓶车租赁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决算65.3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8万元,完成预算136.10%。增加部分主要是上级下拨的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37%。其中:人员经1547.46元,占基本支出89.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4.75万元,占基本支出10.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0万元,完成预算的71.61%,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70%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开支比预算有较大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54万元,降低33.29%,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减少3.08万元,降低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6万元,降低19.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05万元,占9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9.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区食品药品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146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对18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628.81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食品药品检测、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75万元,比2017年增加12.10万元,增长7.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3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电瓶车租赁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5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原食药监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原芙蓉区质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协助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产()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监察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8、组织拟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指导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9、受市局委托对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管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承办市质监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监管科、质量监督科;无二级机构。

2、决算单位构成。质监分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质监分局只有本级,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质监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0.3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01.72万元,比上年降低1.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了0.77万元;支出合计461.83万元,比上年增长42.41%,年末结转和结余30.25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09.66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

2018年本年收入40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73万元,其他收入1.99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

2018年本年支出46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7%;项目支出2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7.5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99.73万元,比上年降低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7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合计459.06万元,比上年增长4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8.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为财政收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76.75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17年相比,增加136.2万元,增长42.1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59万元;项目支出合计增加101.6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6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5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数比预算数多185万元。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201.8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69.57万元,完成预算119.02%。增加部分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决算49.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完成预算100.53%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支出决算72.0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0万,完成预算720.7%,增加部分主要是资本性支出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8.88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支出决算2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全部增加支出部分主要是对企业补助27万。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9.8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支出决算2.7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全部增加支出部分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83.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全部增加支出部分主要是其他对企业补助83.3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7%。其中:人员经费184.96万元,占基本支出91.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6.87万元,占基本支出8.36%,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57.14%,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0.23万元且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86万元,增长40.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3万元,增长29.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久经常出现各种故障,导致修理维护次数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依文件精神进行的正常接待工作安排。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9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7.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属于区政府交予委托管理的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接待。质监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23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涉及资金251.38万元,基本及时完成各项指标的使用;其中5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72万元,按时按进度执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抽检及后处理专项、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分中心运行专项以及综合业务管理专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万元,比2017年增加4.76万元,增长39.31%。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增加导致的打印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属于区政府给本单位的委托管理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原质监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原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XLS附件2:原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LS附件3: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芙蓉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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