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4-30     来源: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实际在职人数、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2019年3月19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芙蓉分局三局因机构改革撤并为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芙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16号),区市场监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协调应急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区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的调整另行明确。根据《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芙蓉区行政执法局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长编办复[2019]46号),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信息中心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为区市场监管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立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为区市场监管局所属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目前全局已经确定的编制数为55名(行政编34名,事业编11名),派驻机构的三定方案暂未确定。

2019年3月19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原三局情况如下:

1、原工商局编制138人(行政120人、参公4人、事业7人、后勤4人、消委3人),合同聘用人员62人,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信息技术科、人事教育科;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经济检查局、商事登记局;11个派出机构:朝阳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韭菜园工商所、定王台工商所、湘湖工商所、马王堆工商所、荷花园工商所、东屯渡工商所、东岸工商所、东湖工商所。

2、原食药局编制55人(行政29人、事业26人),特勤人员22名,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1个直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3个派出机构:定王台食药监所、文艺路食药监所、韭菜园食药监所、五里牌食药监所、朝阳食药监所、湘湖食药监所、火星食药监所、荷花园食药监所、马王堆食药监所、东屯渡食药监所、马坡岭食药监所、东岸食药监所、东湖食药监所。 

3、原质监局编制8人(稽查事业编制8人),雇员2名。设4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监管科、质量监督科。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编在职实有人数126名(行政编111名,事业编7名,工勤编5名,消委编3名),编外合同聘用人员44名。

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4)负责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2)负责规范全区集贸市场、农资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化妆品规范经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5)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我局财政拨款总收入为8619.31万元(工商5868.79万元;食药2395.08万元;质监355.44万元);上年结余358.27万元(工商89.26万元;食药259.06万元;质监9.95万元);总支出8278.89万元(工商5519.15万元;食药2404.14万元;质监3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9.57万元,项目支出1259.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8.69万元(工商438.90万元;食药250万元;质监9.79万元)。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808.44万元(工商4200.10万元;食药1402.99万元;质监20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77万元(工商470.1万元;食药567.92万元;质监8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4万元(工商785.64万元;食药48.36万元),资本性支出(建设)15.15万元(工商15.15万元),资本性支出29.03万元(工商28.18万元;食药0.85万元),对企业补助466.5万元(工商20万元;食药384万元;质监6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全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036.35万元(工商4221.94万元;食药1601.6万元;212.81万元),决算基本支出7019.57万元(工商5230.33万元;食药1570.32万元;质监218.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9.57万元(工商4200.1万元;食药1364.12万元;质监20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73万元(工商243.42万元;食药184.74万元;质监1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6.25万元(工商785.64万元;食药20.61万元),资本性支出2.02万元(工商1.17万元;食药0.85万元)。

“三公”经费各项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预算金额结余甚多。全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92万元(工商72万元;食药17万元;质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商3万元;食药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4万元(工商69万元;食药12万元;质监3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6.23万元(工商16.95万元;食药8.9万元;质监0.38万元),完成预算的29%,均为公务用车及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商3万元;食药5万元)中途财政收回,全部调减;公务用车运行费84万元,其中中途财政收回调减35.62万元(工商30万元;食药3万元;质监2.62万元)、调剂22万元(工商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结余0.15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全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221.8万元(工商376.8万元,食药800万元;质监45万元),其中中途财政收回(工商5万元;食药31万元);调剂(工商41万元;食药52.26万元;质监5万元)。决算项目支出1259.32万元(工商288.82万元;食药833.82万元;质监136.68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其他支出等。全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221.8万元(工商376.8万元,食药800万元;质监45万元),决算项目支出1259.32万元(工商288.82万元;食药833.82万元;质监136.6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69万元(工商81.95万元;食药192万元;质监6.74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820.89万元(工商170万元;食药617.82万元;质监33.07万元)、市场监管执法4.82万元(工商4.82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6.68万元(工商6.68万元)、标准化38万元(工商5万元;质监33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4万元(食药24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4.12万元(工商4.12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6.25万元(工商16.25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62.5万元(质监62.5万元)、其他支出1.37万元(质监1.3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业务委托和执行,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结算程序及局相关财务制度予以结算;根据局《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和安排,相关经费结算均按局《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制度》执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业务委托和执行,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结算程序及局相关财务制度予以结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2019年根据局《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和安排,相关经费结算均按局《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制度》执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019年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及时对部分达到报废年限并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进行了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项目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把改革转型贯穿工作全过程,善作善成抓改革,有力有序强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尽职尽责保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坚决贯彻机构改革部署,展现市场监管新形象按照芙蓉区机构改革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内设5个科室,对应13个街道成立了13个市场监管所;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分别集中至区行政审批局和行政执法局;转隶干部职工59人,清退劳务工作人员52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干部职工迅速融入角色,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职责,着力构建起一个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二)紧扣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卓有成效。规范涉企收费,对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长沙晓园管理处等10家涉企收费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开展商标侵权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商标侵权案16起。二是质量强区步伐加快。推荐颐尔康、湘雅附二等4家单位或个人申报第六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推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立项4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新增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305项;积极参与第四届“标准化与治理”国际学术会议暨“标准引领发展,智慧成就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长沙)主题活动组织工作;推荐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等5家单位获长沙市2018年度标准创新奖励项目;重点帮扶湖南佳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在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取得成效。三是个转企工作积极开展。全力支持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209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有效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一是规范日常监管。对全区8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出动人员810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单位企业3950余家,排查风险隐患共502条,责令改正307余家。是强化抽查监管。组织开展16批本部门1496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工作,抽查市场主体2000余家;牵头组织了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分局四部门在旅行社、酒店行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是强化信用监管。45480 户市场主体完成年报,企业年报率89.49%,列内五区第一;公示经营异常名录5654条,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01 家;归集全区36个涉企单位信息7739条。四是强化平台监管。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在大润发,精彩生活、步步高、万家丽生活超市等11家大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已经全部实行了电子追溯管理。

(四)严格履行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市场安全形势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牵头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98起,结案230起,其中6起移送公安,罚没48万余元。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案件143起。移送公安案件12起,检察院起诉5起;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立案112起,罚款40.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起,刑事处罚3人,取缔“黑作坊”5家;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火星街道以及深圳通量检测公司等部门连续多日凌晨对马王堆海鲜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做实民生工程。完成改造600家透明厨房提质工程,食品、农产品抽检累计检测13051批次,合格率99.6%,定量检测完成1700批次,合格率97.2%,定性检测完成11351,合格率100%;组织开展电取暖器、非洲猪瘟、网络餐饮等22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共计310次,出动执法人员980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4300余家次;完成“两节两会、中非经贸博览会、联网岳麓峰会等重宾保障活动,包括重宾保障共计58次,出动保障监管人员2640人次;集中全力摸排“1040工程”等聚集型传销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车辆42台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举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册,增强市民消费维权意识;加快推进“五线合一”工作,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6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政治学习已经成常态,党建责任压实上肩;在区纪委的支持监督下,整治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开展重大节日明察暗访,开展纪律督查18次、提醒谈话21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阐述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的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虽然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项层级的明细预算,并按照预算的最末级科目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由于在日常使用和上年结余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预算编制和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不能做到和预算一致。

(二)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高。因机构改革三局合并,一直没有配备资产管理员;我局部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由转隶人员带走,但尚未开展资产划拨工作;固定资产还存在已达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未及时进行核销;部分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实物在型号上存在差异;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人员有变化未及时变更等等,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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