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0-09-25     来源: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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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全区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及备案登记;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检查,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处理移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

(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

(九)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1个直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3个派出机构:定王台食药监所、文艺路食药监所、韭菜园食药监所、五里牌食药监所、朝阳食药监所、湘湖食药监所、火星食药监所、荷花园食药监所、马王堆食药监所、东屯渡食药监所、马坡岭食药监所、东岸食药监所、东湖食药监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以及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239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7.60万元,减少7.26%,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减少;总支出2404.1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3.12万元,增长1.83%,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5.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32万元,占65.32%;项目支出833.82万元,占3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9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7.60万元,减少7.26%,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减少;支出总计2404.1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3.12万元,增长1.83%,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12万元,增长1.83%,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4.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7.41万元,占96.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3万元,占3.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2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局合并后文明创建奖金和年终奖均在工商局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用于小餐饮提质改造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752万元,支出决算为61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市局未对“明厨亮灶”工作下发具体实施通知且未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延续至2020年。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食安办人员调整,工作没有及时交接,2019年二、三季度考核工作如期完成,但对街道(园、局)的绩效考评奖金的发放未及时落实到位,该笔资金已申请结转下年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3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决算数小于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5.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预算的52.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1.0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预算的74.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1.15万元,减少11.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0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0万元,主要是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均按要求进行绩效自评,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项目收入全年财政拨款预算800万元,无自筹资金,全年支出833.8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用于小餐饮提质改造等。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食品安全检测、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05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27万元,用于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新闻宣传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双安双创”城市专题等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相关法规、事前预防控制工作要求、事后应对处置、新闻工作介绍、网络舆情监测及引导处置、政务新媒体及运用、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形势及基层食品安全支付风险防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文件解读、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实践和探索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5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芙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ls2019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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