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芙蓉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1-09-27     来源:芙蓉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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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交办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和管理本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指导各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指导、实施、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统筹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芙蓉区司法局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是长沙市芙蓉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芙蓉区司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76.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42万元,减少11.29%,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支出,且人员调出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03万元,占99.4%;其他收入7.04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6万元,占71.89%;项目支出330.92万元,占28.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68万元,减少10.5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5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5.57万元,减少6.8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1.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19.39万元,占95.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2万元,占4.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3.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803.19万元,支出决算为79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0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逐年递增。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建“智慧矫正中心”项目致使支出增加。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区财政拨付的2020年春节工程款。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地方政法基础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致使本项经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26.32%,主要是因为我局“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后,上级单位及其他地市司法行政单位到我局调研考察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21.18%,主要是因为车辆使用时间长致使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8.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占91.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5人次,主要是司法部、司法厅及涟源市司法局在我局开展“智慧矫正”建设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177.0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评价显示:我部门及时完成了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对所有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30.9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资金使用情况良好。我局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对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0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2021年09月22日

2020年度芙蓉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2020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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