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代表人推选书

发布时间 : 2023-09-14     来源:司法局     字体大小:

我们共同推选×××、×××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代表人,其行政复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法律文书,提交证据或补充意见,参加听证、调查、调解)对全体推选人发生效力。并授权其代表我们行使如下权利:

□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达成和解

□变更行政复议请求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其他:(自行填写)

特此证明。  

附: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推选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1.代表人为1至5人,从申请人中推出。逾期未推选的或推选不符合要求的,由本机关指定;

2.本推选书由全体行政复议申请人签名后,由代表人提交至本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2号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行政复议代表人推选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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