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湘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0-09-28     来源:芙蓉区审计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928日起对李明权同志20141月以来任湘湖管理局党委书记、刘长学同志201711月以来任湘湖管理局局长、胡锋20159月至201711月任湘湖管理局局长、唐益人20142月至20159月任湘湖管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恳请社会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13787006156  84683271

联系邮箱:1015320643@qq.com

审计组办公地点:湘湖管理局(湘湖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芙蓉区审计局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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