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 : 2022-09-30     来源:审计局     字体大小: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8月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标杆区开拓奋进、攻坚克难,推动区域经济平稳发展。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紧抓财源建设,助推区域税源培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芙蓉区财源建设的工作方案》,细化财源建设工作举措;推出《芙蓉区2021年“百日暖企”二十条》,开展“书记区长服务日”活动,落实重点楼宇“楼长制”,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地方税收清理,加强涉税信息预警分析,房产税、印花税较上年增长20.63%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压减基本支出,办公业务费预算缩减至1.5万元/人,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25%;盘活存量资金,收缴2020年度部门预算结余资金12913万元统筹用于其他民生支出;加强绩效管理,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核减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2839.6万元。

——强化资产资金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制定出台《芙蓉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注入工作,提高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开展全区办公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公物仓,盘活办公资产300余件;推进“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录入工作,制定公开目录67个,提升民生资金透明度。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2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771万元,其他调入资金68439万元,上年结余8603万元,收入总量776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134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11826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18972万元,支出总量748932万元,结转下年27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31485万元,支出总量120741万元,结转下年107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486万元,支出总量120万元,结转下年3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4704万元,支出总量253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4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中央直达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二)预算编制统筹方面

1. 预算编制不严谨。

2. 未按要求清理结余资金或核减结转项目支出。

(三)收入预算统筹及执行方面

1. 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2. 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不规范。

(四)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方面

1.存在企业重复申报贷款贴息情况。

2. 基金闲置未发挥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对区本级67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审计全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少数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部门预算支出方面

未及时收回部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结算评审中介费。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 部分服务采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集中采购。

2. 个别购买服务供应商配备未达合同约定。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少数资产未登记入账。

2. 部分已处置资产未及时核销。

3. 个别资产出借手续不全。

(五)财务基础工作方面

1. 存在现金管理不规范情况。

2. 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对芙蓉区2019年至2021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合同履约不到位

(二)“僵尸系统”未及时清理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政策制定存在缺陷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一是准确编制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下达指标,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等情况,预算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杜绝预算编制不完整的情况;二是结合结转结余情况调减安排项目年初预算,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有效盘活财政资金。

(二)加强预算收支监管。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执收单位应规范收缴流程并履行好催缴责任,财政部门应及时清理待查收入,确保及时、足额缴库;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监管,财政部门应发挥集中支付和双控账户监督作用,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核机制,杜绝违规支出,加快直达资金执行进度;三是加强对企业补助资金的审核,建立审核联动机制,避免出现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益。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主体应明确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杜绝违规自行采购行为;二是加强对服务类采购考核验收,及时发现未履约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一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入账和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和资产处置的规范性,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对非预算单位使用区财政资金购置资产的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五)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审计机关应强化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依法移交相关单位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努力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标杆区贡献审计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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