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7-22     来源: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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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芙蓉区人居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开支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芙蓉区人居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长沙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统筹调度、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地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登记审核、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实施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监督考评等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计划编制、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参与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参与历史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

2.关于征收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3.关于棚改安置房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制定全区棚户区改造房源需求计划,并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做好棚户区改造房源的分配管理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负责牵头做好棚户区改造房源的分配管理工作。

4.关于危旧房屋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街道做好危旧房屋日常巡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5.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范围以内与优化人居环境相关的改造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范围以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改造工作。

6.关于“一圈两场三道”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统筹负责全区“一圈两场三道”工作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城管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基建投资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一圈两场三道”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人居环境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项目规划科、项目建设管理科。单位编制数为7人,2019年底实有在职人数为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芙蓉区人居环境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4月成立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芙蓉区人居环境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24万元,其他收入810万元。

()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1.2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26.2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1.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采购等。其中: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00万元,全面保障按照《长沙市城市更新办法》《长沙市有机更新条例》长沙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征求意见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推进人居环境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芙蓉区人居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

()一般性开支

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为70.29万元,其中办公费34.81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其他交通费2.9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芙蓉区人居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购货物预算10万元(单位新成立有相关办公设备需采购,根据国资核实后再进行实际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芙蓉区人居环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芙蓉区人居环境局局整体支出 1031.2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2个,涉及项目支出 910万元,其中:城市有机更新计提工作项目经费810万元;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人居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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