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4、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城市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企业调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预算包括:统计局本级预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预算。

  纳入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统计局局机关本级

  2、经济调查队

  3、普查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芙蓉区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22.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92.0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预算收入280万元。

  芙蓉区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822.22万元,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统计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业务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92.0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预算支出280万元。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822.22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822.2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89.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名录库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区单位名录库的核查、维护等方面;基层基础10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区基层统计站建设、观摩、培训等方面;重点企业联系费1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企业联系调查会务费、培训费、资料印刷打印费等方面;专项统计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调查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方面;专项普查活动280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培训、发动宣传、资料印刷等方面;统计调查费1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住户调查、小微企业调查和规下服务业调查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芙蓉区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2.22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万元。

  八、“三公”经费概况

  芙蓉区统计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比上年减少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公务用车参加了公车改革。

  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统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5万元,上升11.74%。主要是将车改补贴增列了预算。

  十、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芙蓉区统计局

2018年2月11日

2018公开表单位_115芙蓉区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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