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9-1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4、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城市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企业调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统计局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决算。

  纳入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统计局机关本级

  经济调查队

  普查中心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7.7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77.47万元,比上年增长11.2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开支增加;支出合计667.19万元,比上年增长29.91%,年末结转和结余97.99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对新增四上企业的奖励。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7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27万元,其他收入9.2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66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5.48%;项目支出163.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4.5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7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4.6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68.27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55.19万元,比上年增长27.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77.78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基本收支和对新增四上企业奖励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2016年相比,增加155.70万元,增长31.71%。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对新增四上企业的奖励。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0.16万元,支出决算为6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480.3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12.32万元,完成预算116.51%。增加部分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有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4.8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完成预算74.25%。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决算59.5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完成预算148.97%。增加部分为追加四上单位清查经费和城镇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2.1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完成预算6.23%,三农普收尾之年,经费开支大幅减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8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增加部分为上级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23.1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2.84万元,完成预算101.49%。增加部分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67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增加部分为上级追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也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4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6.48%。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和公务车改革,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5万元,降低5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万元,降低4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万元,降低69.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改革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6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3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统计检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2个单位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局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宾5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为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万元,比2016年减少6.65万元,降低11.6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全区2000家单位联网直报工作、全区名录库单位的整理、芙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月度劳动力调查和城镇住户调查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同时,对4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92%。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芙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统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统计局

2018年9月11日

2017年统计局决算文档.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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