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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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区军队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军队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落户工作。

(3)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

(4)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同区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军人军属的权益维护。

(5)负责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牵头负责全区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7)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本区创建双拥模范单位(双拥模范城)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指导全区“双带双促”工作的开展。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9)负责全区退役军人身份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并维护全区退役军人等相关数据库。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本级、内设科室4个、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双拥优抚科、综合科、安置科,局属事业单位是芙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3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38.8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8.64万元,上升2.29%。主要是死亡抚恤经费增加100万元,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金增加28.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738.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8.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8.64万元,上升2.29%。主要是死亡抚恤经费增加100万元,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金增加28.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738.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8.96万元,占93.7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27万元,占5.82%;住房保障支出25.66万元,占0.4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82.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356.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6.5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牺牲病故退役军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金及定期抚恤金发放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79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差旅费、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等方面;其他优抚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金、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及烈属异地祭扫及相关保障费用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家庭解困救助、退伍安置经费及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965万元,主要用于军退干部及无军籍职工退休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方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45.57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两节慰问、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社保补贴等方面;拥军优属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春节、八一慰问;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及优抚对象年度确认设备采购及维护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31.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0.24万元,下降0.77%。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5.00万元,拟开展退役士兵适应性2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增强退役军人对就业创业政策、芙蓉区区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从而为他们在退役后顺利上岗奠定坚实的基础;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3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32万元,项目支出5,356.5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表

(具体见附件)

206001__长沙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芙蓉区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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