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21年度 “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7-29     来源: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展现新时期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树先进典型,加强激励褒扬,全面展现芙蓉区退役军人新作为、新形象、新风采,致力提高广大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经长沙 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芙蓉区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定位,通过开展“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我区广大退役军人的感人事迹,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芙蓉区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成绩显著、贡献卓著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全区建设发展,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做最美,在全区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树立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助力现代化精彩新芙蓉建设。

二、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定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评定名额

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集评选候选人,各街道推荐1-2名,区属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推荐,同时接受个人自荐或推荐。全区共评选产生10名“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

(二)评选范围

芙蓉区辖区范围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退役军人。

(三)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均可参加评选:

1、保家卫国。参加过革命战争荣立战功且事迹突出,为国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2、防疫抗疫。在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保持军魂本色、英勇冲锋,发挥和利用自身专长和资源,奋战在联防联控战役一线。

3、扎根基层。退役返乡后,一直奋斗在社区、乡村一线,在基层党组织、社区(村)级社会治理组织中担任职务,带头参与基层各项建设,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4、爱岗敬业。追求崇高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勇于创新、踏实做事,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配合组织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5、见义勇为。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时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其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6、创业致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建设家乡、带动社会人员就业创业中,做出了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是勤劳致富的“领头雁”。

7、公益慈善。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热心公益事业,在参与扶贫帮困、助学支教、志愿服务、移风易俗和弘扬烈士精神等各项工作中,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

8、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推荐和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参与违法犯罪及扰乱社会治安活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涉嫌涉黑涉恶,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6、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不端现象的。

7、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

8、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记录不宜参加评选的。

四、评选流程安排

采用单位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网络投票评选,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材料统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理归类进行初评。评选活动组委会再综合各界推荐情况,确定2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投票截止后,由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10名。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9日—8月19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文,组织各街道、区直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宣传,利用全区媒体资源(网站、融媒体、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推荐申报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街道推选1-2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居住集中的街道可以酌情增加推荐名额;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不少于1名;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上报。每名候选人附1000—15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推荐评选表(附件1)和推荐评选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上报至: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413办公室,联系人:蒋恋峰,电话:0731-84683831,电子邮箱:523517093@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

(三)网络投票阶段(9月1日—9月10日)。9月1日,经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复评,确定2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发起网络投票。9月10日17:00投票截止,统计投票结果。

(四)评选审定阶段(9月11日—9月16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由评选活动组委会对社会各界评选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审,最终确定芙蓉区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名单。

(五)评选公示阶段(9月17日-9月24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区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在区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评选出“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

(六)表彰宣传阶段(9月25日-9月30日)。举办芙蓉区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对评选出的10名“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表彰。在芙蓉之窗等媒体开设专栏,全方位宣传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传播芙蓉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候选人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须完成候选人的资格审核。

(二)面向基层,注重示范。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社区(村)基层组织,关注退役军人的凡人善举,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好中选优,把最能代表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形象的优秀人物、先进典型等评选出来。

(三)广泛发动,健全机制。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大力宣传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的感人事迹和各基层单位在评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要逐步完善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四)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个人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经得起检验,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附件:1、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选表

      2、芙蓉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选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武装部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

长沙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9日

芙蓉区2021年“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报送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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