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3-2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保障全区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妇幼卫生、医疗卫生以及无偿献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3、加强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及有关人口数据的统计,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考核评估,提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意见。 

  4、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 

  6、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队伍,提高队伍素质。 

  7、负责本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督促基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行为,妥善处理有关卫生和计生的各类来信来访。 

  8、研究制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负责监督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出生缺陷控制。 

  9、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全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编报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并做好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芙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行政机关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健康、疾病预防等全民健康工作。芙蓉区卫生计生局现有在岗职工19人,内设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基层指导科、基层卫生科、流动人口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综合监管科、纪检监察等科室。 

  重点工作计划 

  1、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省、市级医院医疗联合体,以医联体建设为依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构建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 

  2、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紧紧围绕“稳定数量、提高质量”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签约质量,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合理设定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探索建设功能齐全的APP软件(移动家庭医生平台),采用在线签约系统,打通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落实公开监督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3、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贯彻长沙市、芙蓉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带动创新产业发展。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检测检验机构、支持发展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 

  4、加速推广信息化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建卫计系统信息联络员,形成卫计局机关、局属各二级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齐抓共管、配合联动的良好格局。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健全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开通“健康芙蓉行”微信公众号。完善健康档案数据规范,深化业务应用系统,提升数据利用能力。 

  5、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省、市确定的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我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8%以内,定期公示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加强宣传,让患者认识到基本药物是政府以国家名义推荐的安全、经济和有效的药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品饮片)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6、创建社区健康“微芙蓉”。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产后康复、互联网+小儿推拿,互联网+微课堂模式。组建产后康复线下体验中心,涵盖学科建设、人性化康复方案、心理疏导、健康教育、上门服务、线上线下全方位互动、整体宣传方案等重要环节,形成集医疗、预防、保健、产后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线上线下联动,造福产后妇女的新型模式。积极开展小儿推拿,实施儿童预防保健,增强体质。广泛推广医疗微讲堂,开展线上问答活动,传播医疗保健知识,随时随地享受专业医疗科普指导。 

  7、加快推进“健康芙蓉”建设步伐。 

  开展“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国家优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湖南省、市级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推进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在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稳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积极开展“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4-2018)创建工作,迎接中期评估。 

  8、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健康宣传与教育,制定规范统一的宣传方案,在芙蓉区重要地段制作投放公益广告,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宣讲、妇幼健康服务和卫计基本公共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健康步道建设。推行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万步有约健步行”系列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9、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落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0、优化基本医疗服务。 

  通过互联网+医疗、医联体、分级诊疗、医疗联盟、名医工作站的搭建,补齐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设备短缺、医疗风险不可控等短板,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推动医疗业务的发展,为实现“健康芙蓉”奠定坚实基础。 

  1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工作。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实施作为首要任务,为居民免费提供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考核,以及项目实施的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结合,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的有效衔接。全面保障辖区居民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完成各类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治任务,尤其是结核病人的追踪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等报告,建立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的建设,加强产儿科急救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急救演练,提高综合救治能力,畅通孕产妇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创建活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爱婴医院”、“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力创“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争创“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实施免费健康教育及优生咨询、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免费产前筛查、免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免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0-18岁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统筹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确保目标人群全覆盖。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爱婴医院”复评,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市健康民生项目(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疾病4病筛查和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目、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顺利完成。加强健康宣教、人员培训,加强质量管理、督导考核。 

  13、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 

  以创建省级示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为契机,全面夯实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健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执法网络。运用监督执法信息网络,提升工作效率。全面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监督职能转变,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治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放射卫生监督,全面完成综合监督任务。开展口腔、医疗美容等领域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行动,高效处置投诉举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健全打击“两非”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卫计、法院、公安等部门及街道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各部门通力配合、区域间协作有力的工作格局。 

  14、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防控行动。 

  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打造东湖健康生态文化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开展多途径、全方位健康教育,普及宣传疾病防控知识,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群体自我保护能力。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迎接2019年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血压患者生活方式干预项目。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扩大影响,提升居民对慢性病示范区的认知度和健康幸福指数。 

  15、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建设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继续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对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和男男同性性行为者等艾滋病性病感染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防控模式。完善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多部门合作处置机制,加强辖区精卫医疗机构合作,对行为异常人员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加强患者管理服务,实施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模式,社区管理模式逐步由基础管理转为个案管理。 

  16、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继续发挥学校配备专业校医的优势,将学校卫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探索推进学龄儿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入校补种工作和开展肥胖等学生常见病为重点的健康促进工作,为学生身体健康提供保障。 

  17、全面提升卫生防病能力。 

  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重点单位、场所,如学校、农贸市场监测,提升早期风险监测和识别能力。结合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工作,不断提升辖区内慢性病患者管理水平。 

  18、探索构建养老新模式。 

  积极探索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19、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积极贯彻好《中医药法》的实施,完善中医药领导协调机制,加大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支持培养中医师承人员,指导协助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招聘、返聘”等方式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继续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芙蓉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中医馆”建设,不断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利用广播、政府公开网站等平台,结合健康墙报、健康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教育。让中医药全国示范区的创建成果惠及全区人民群众。 

  20、推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和推广。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并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掌握6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做好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工作,全面提升我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21、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推广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22、突出计生民生保障措施。以争创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抓手,促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构建友好生育环境,鼓励引导公民按政策生育,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严格落实孕前优生检查、产筛新筛任务,减少新生儿缺陷的发生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术)的打击力度,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23、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守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制度底线。推动建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新型人口文化。全面推进生育登记服务,简化登记资料,优化登记流程,统筹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广泛推行“诚信计生”,加快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内部业务协同和跨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考核方式,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24、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力度,结合“健康定制”服务,突出家庭医生团队个性化精准服务措施。 

  25、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着力创建省流动人口示范区县,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着力做好国家流动人口服务处的健康项目“关爱生殖健康,我们在行动”;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强化优质服务、民生保障的工作机制,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在火车站、大型公立医院、大型商场及有条件的单位等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为妇女提供安全、私密、舒适的哺乳场所。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切实抓好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工作,提高群众依法生育、优生优育水平。 

  26、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支持计生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以项目管理等方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助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准确把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示范带头、宣传引导、服务维权和桥梁作用,共同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加强服务力度,切实做好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年度预算安排、实际支出及结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批复4932.36万元,全年实际到位9759.4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全年实际支出9261.95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其中基本支出569.89万元,项目支出8692.06万元;上年结余1044.24万元,本年结余1541.7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实际支出中的基本支出569.89万元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退职(役)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资金投入和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项目资金全年实际到位9204.79万元,其中区级4377.6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827.1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8692.06万元,具体到功能分类如下: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9万元,主要用于医政医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公卫大楼日常维修等;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健康素养培训;公立医院565.09万元,主要用于区医院整体转型;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947.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添置及服务能力提升、校医补助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2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村医补助等;采供血机构17.71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545.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24.93万元,主要用于一类疫苗补助、两癌补助等;其他公共卫生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爱心助孕补助等;中医药 71.51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1787.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计生特殊家庭春节慰问及医疗补助、三级联创四到基层、计生协会工作、免费孕前优生、独生子女保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等;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0.6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重点培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9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训、学历补助、名医工程建设、健康民生项目、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等;污染减排0.35万元,主要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奖励;其他支出88.0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等。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制定了《芙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芙卫政法[2018]57号),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进行分配与管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经济性分析:各项补助均按时按标准拨付到位。需进行二次分配的资金严格按照资金分配办法及业务数据进行分配;无需进行二次分配的资金均按照相关政策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位;局机关留用的资金,均秉承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合规使用。 

  效率性分析: 

  1、2018年,芙蓉区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加强督导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区电子健康建档率达96.63%;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42.46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2.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69.14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59.76 %,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居民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92%,居民满意度达95% 。 

  2、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减轻了社区居民的医疗费用,财政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补助达到了要求的43.8%,同时,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5%以上。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在全市母婴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区始终保持孕产妇零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在1.93‰的低位,远小于7‰的市级标准。省市民生实事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已完成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3736人,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66.04%;截至11月20日已完成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1738人,任务完成率105.7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240人,完成任务100%。 

  4、行政效能稳步提升。规范全区医疗行为,加强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全年共完成医疗机构校验260家,督促整改6家,暂缓校验3家;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立案查处80起,罚没金额25.35万元,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8起,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5、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2018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补助11人,补助金额26460元;目前全区共有全科医师10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1.8人,2018年新增全科医师转岗培训3人,全科医疗队伍不断加强。 

  6、落实计划生育考核目标责任制,通过制定考核方案推进卫计融合,依托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促使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提升。在2018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中,芙蓉区在城区序列中排名第一。 

  7、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深入落实流动人口在我区可以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的26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流动人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区计生协流动人口工作作为国家示范点在全省计生协会工作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交流。 

  8、简化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实行首接责任制和办证承诺制,全年查处“两非”案件1例,无计划生育负面事件,符合政策生育率99.38%,出生人口性别比105.7。 

  9、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7.086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4438人次,发放金额464.084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853人,发放扶助资金818.88万元,到位率100%;特扶家庭老年护理补贴526人,发放护理补贴126.24万元;城市低保扶助310人,扶助金额36.21万元;特扶专项扶助49人,扶助金额26.5万元。 

  10、为6095户14岁以下城镇无单位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8.29万元,为857名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购买计生综合保险12.86万元,为80名计生特殊困难对象发放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19万元。 

  11、2018年1月19日接待了永州计生协会的考察;4月13日作为省计生协会流动人口计生协现场会议计生协工作在全省计生协流动人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5月29日,在朝阳街道曙光798文化创意园成功承办了“生育关怀?我和计生协会的故事”暨长沙市2018年“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5.29”活动期间,全区各级协会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2次,悬挂宣传横幅150余条,制作宣传板报200余块,发放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孕前优生、爱心助孕、生殖保健、青少年健康知识、科学育儿、政策法规、奖励扶助等宣传折页和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人数达到1.6万余人次;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健康义诊等服务15场次,服务人数1633人次。 

  12、2018年无偿献血全年计划3300人次,共完成3813人次,完成率达115.5%。荣获“2016-2017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区”和“2018年度长沙市无偿献血先进区”荣誉称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仍需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及时推进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芙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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