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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430102/2015-00289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芙蓉区火炬中路8号
  • 联系电话:0731-84885772
  • 负 责 人 :田松柏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 2023-10-09     来源: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贯彻执行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实施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四)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展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执行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组织、党建、保密、文秘、意识形态、宣传、政务服务、12345热线、统战、文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后勤、团委、工会、妇联、科协、老科协、乡村振兴、人事、老干、绩效管理、综合治理、规划、无偿献血、党风廉政、内审等工作。

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对0—3岁托育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

3、公共卫生科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相关职责。

4、综合监管科

承担全区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完善三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检查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涉及卫健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5、医政医管科

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6、中医药管理科

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中医药师相关人才培训等工作。

7、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科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及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协会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其他机构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全区传染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卫生监测、健康教育等防病保健工作,参与并承担暴发疫情、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控制,是我区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2、区妇幼保健所

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及全区健康技术指导工作,是我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3、荷花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4、定王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5、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6、区红十字医院(东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7、火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8、东屯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9、马王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0、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医院)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1、韭菜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2、文艺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3、五里牌街道车站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沙楚雅医院)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4、湘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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