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全面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7-30     来源:区文旅体局     字体大小:

湘湖管理局、各街道,芙蓉区文旅体行业各单位:

为做好当前芙蓉区文旅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面做好文化旅游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当前体育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演出娱乐场所、星级旅游饭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严格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28天内出境史的;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近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相关症状无法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中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街道及疾控部门。

2.严格按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行业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确保落实“应接尽接”目标任务。

3.落实预约制并进行实名登记,根据疫情情况限制开放流量。

4.进入场所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现黄码、红码或者体温≥37.3℃者禁止入内,并及时向所在街道、社区及区疾控中心报告。对于未接种疫苗者,建议其尽快接种疫苗。并于醒目地点张贴提示,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简易隔离区。

5.旅行社企业要及时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织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也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揽客来湘旅游。

6.对确诊的核酸检测阳性游客去过的场所,根据要求,做好关闭、消毒、限流等一切必要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7.原则上不举行大型聚集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确系要组织的,需充分征求防疫部门意见后抓好落实,并向当地街道、社区和芙蓉区文旅体局报备。

8.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

二、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芙蓉区文旅体局做好指导和督查,进行督查和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不得随意向街道和社区乱发指令、任务,不得随意要求报送各类表格、总结等材料。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街道、社区对辖区文旅体行业单位做好滚动巡查,做到对辖区文旅体行业单位全覆盖。随时掌握基本情况,配合省、市、区开展防疫工作,确保属地安全。

长沙市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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