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9-28     来源:芙蓉区信访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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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加强信访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掌握和向上级反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纠纷问题

(六)承办上级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将处理结果上报

(七)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市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及时做好劝导和化解工作

(八)组织信访业务培训,指导基层信访工作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芙蓉区信访局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内设机构包括局本级(内设办公室、案件协调科、督查复查科 3 个科室)及一个二级机构(局属事业单位:信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信访局本级及一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1.80万元,增长38.29%,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34万元,占89.24%;其他收入199.76万元,占10.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45万元,占25.39%;项目支出1406.06万元,占74.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7.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4.64万元,增长31.25%,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7.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03万元,增长32.45%,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7.3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54万元,占9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万元,占1.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8.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4.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3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一次外省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29人次,主要是增加一次外省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3万元,用于开展事业编人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事业编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中工程支出金额的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中服务支出金额的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188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信访  中心工作发展。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20220928

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芙蓉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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