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0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芙蓉区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通过芙蓉之窗主动公开机构信息3条,工作动态22篇,通知公告1篇,人事信息6篇,政策文件3篇,年度规划计划3篇。本年度有1名公民向信访局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管理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不能完全满足有关单位及社会群众的信息获取需求;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仅限于政策性文件和工作动态等方面,应公开必公开工作做得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改进措施,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流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充分搭建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公开的完整性;三是扩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4683325。 

  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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