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0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区信访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的信息范围和法定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通过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1篇,工作动态46篇,通知公告3篇,政策文件2篇,人事信息1篇,年度规划计划2篇,所有栏目准确、及时、规范更新公开到位。本年度无公民向区信访局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管理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充分搭建信息化平台,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延伸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内容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4683325。

长沙市芙蓉区信访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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