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7-22     来源:芙蓉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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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芙蓉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开支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芙蓉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由区级负责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机构,内设办公室、医药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编制数为12人,2019年底实有在职人数为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芙蓉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3月新成立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芙蓉区医疗保障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0.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0.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7.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0.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284.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13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采购等。其中: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铺底6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资金至基金专户;精神病人巡诊费支出 10万元,主要用于为辖区内精神病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体检等方面;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主要用于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救助减轻就医困难居民的经济负担;城乡精神病人药物救助40万元,按照长沙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办法的要求每月按时向精神障碍患者发放药物;健康体检费(副县级以上公务员、政府雇员、社区(村)主职人员、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官)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副县级以上公务员、政府雇员、社区(村)主职人员、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官)年度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55万元,主要用于上解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至基金专户;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对象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区级一站式结算资金到位。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及基金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知晓度宣传,稳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切实便利异地就医患者,基金监管工作等工作;办公场地变更费用15万元,主要用于场地变更的装修及物品的采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上解900万,主要用于及时上解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至基金专户。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 年芙蓉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 年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为37.71万元,其中办公费15.7万元、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7.0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芙蓉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等预算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芙蓉区医疗保障局无公务用车及大型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芙蓉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1680.9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涉及项目支出 1396万元,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铺底66万元;精神病人巡诊费支出1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城乡精神病人药物救助40万元;健康体检费(副县级以上公务员、政府雇员、社区(村)主职人员、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官)70万元;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55万元;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项资金20万元;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及基金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办公场地变更费用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上解900万,主要用于及时上解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至基金专户。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芙蓉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DOCUMENT202105314137013950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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