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2)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园、局)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乡、园、局)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5)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及主要领导同志的印信管理。

(6)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9)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联络、协调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10)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园、局)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1)组织办理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政府办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文电会务科、区政府总值班室、研究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督查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事务科,办属事业单位是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0.3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3.26万元,下降9.64%。主要是职能调整,减少了禁毒办工作经费和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3.26万元,下降9.64%。主要是职能调整,减少了禁毒办工作经费和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6.06万元,占90.07%;住房保障支出134.12万元,占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9万元,占4.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40.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9.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6万元,主要用于政研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政府工作报告、文稿奖励、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及全区性重大文件及调研报告起草方面;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60万元,用于全区重点重大项目及中心工作监督指导检查;优化办工作经费149.86万元,用于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完善相关APP软件运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181.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0.90万元,下降0.49%。主要是职能调整,减少了禁毒办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1.00万元,上升15.38%。主要是政府办为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5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51万元,项目支出219.86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分  2022部门预

(具体见附件)

102001_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芙蓉区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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