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2)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园、局)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乡、园、局)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5)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及主要领导同志的印信管理。
(6)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9)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联络、协调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政府办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文电会务科、区政府总值班室、研究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督查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事务科,办属事业单位是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7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3.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67万元,上升4.40%。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7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67万元,上升4.40%。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7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2.24万元,占8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2万元,占7.50%;住房保障支出170.29万元,占6.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98.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7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00万元,主要用于政研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政研工作报告、文稿奖励、外出学习调研考察及全区性重大文件及调研报告起草方面;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76万元,用于全区重点重大项目及中心工作监督指导检查;优化办工作经费80万元,用于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完善相关APP软件运营等方面;重要节日悬挂国旗经费199万元,用于重要节假日悬挂国旗;更换电子政务内网设备10万元;“一线”人员慰问经费200万元,用于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慰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200.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18.87万元,上升10.40%。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事业编制人员的车补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5.50万元,下降73.33%。主要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04万元,项目支出57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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