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8     来源: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并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办公室在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0条,其中工作动态51条,政策文件10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7条,规划计划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流程和关键环节的运行,确保依法依规及时作出答复。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和指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关工作。按照“谁答复、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环节和部门的责任。要求承办单位不得推诿,并应确保答复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20年,芙蓉区政府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总计53件,全部申请均依法依规并按期办理。区本级政府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区严格依照《芙蓉区政务信息的基本规范和审核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审查,一方面对政府信息的标题、内容、文字、图片均作出了基本规范,另一方面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原则以及不予采用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我区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并按照国家、省、市对区县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结合区政府工作特点,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优化整合,新开设芙蓉区基层政务公开、楼宇经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专栏,为丰富网站互动交流途径、推进政府数据共享与大数据应用,开发互动知识库、数据发布、数据开放、政府查号台、搜索热词及关键词推荐等轻量级应用,促进网站政务服务功能优化升级。

2、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应用。我区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立足芙蓉区,面向区内外居民,适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便民利民生活资讯,以及各类网络美文、热文,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真相、知晓政策,足不出户乐享芙蓉。2020年,微信公众号推送171条信息,通过官方微博发布398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关注人数突破1.8万(18093),政务新媒体平台彰显了良好的信息传播效果。

3、提升政民互动平台应用水平。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我区借助政务热线,不断拓展和完善政府与公众在信息公开领域交流互动的渠道,促进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芙蓉区政务热线2020年共签收工单37046件,结案工单34515,按时办结率100%,热线回访满意度呈上升趋势,平均满意度达98.61%。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通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定期调查评议,畅通举报投诉反馈渠道,加强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区年度考核中,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仍需深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有关通知的执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31-84683088  84683099 (传真)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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