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01-06     来源: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315日至525日,区委第巡察组对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进行了巡察。714日,区委第巡察组向区公建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公建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逐条分解,明确时限,落实到每一位党组成员,并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抓落实。截至12,巡察反馈的13项主要问题已整改到位,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执行机构改革不彻底。整改情况:已对科室牵头的制度发文进行梳理,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版)》(芙公建发〔202227号)、《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芙公建发〔202229号)等制度;对芙蓉之窗内设机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室职能职责进行了更新,将项目前期设计、检测,与使用单位和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接、结算等职责囊括在内。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整改情况:已于20226月、8月、9月分别邀请区委党校罗佳佳老师、市委宣传部微宣讲团成员张慧超讲师、国防教育专家李进国教授开展专题授课,并于20228月开展书记讲党课、9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等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

三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个人自学缺乏积极性。整改情况:已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芙公建发〔202213号)、年度学习计划,按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重点发言、交流发言、组长小结、撰写综述六个环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2政府工程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差距问题。

一是项目招投标不符合相关规定。整改情况:全面举一反三,对所有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招标法、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执行工程招标或采购。文体中心一标段和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均已完工,在监理考核时将对照合同及考核办法对监理单位处理,以后将严格把关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流程。

二是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延迟与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马王堆消防站、湘一芙蓉中学危房重建、张公岭消防站、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东湖派出所施工许可证办理,东郡育才扩建、育英西垅扩建办理施工许可证涉及的前期手续问题也正在积极调度推进解决中。进一步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走签件签订;已完善签字盖章程序,日期已按要求填写完整。已分别于1014约谈新安小学项目勘察单位、1018日约谈黄土塘项目勘察单位,督促勘察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严格履行设计变更审查手续,确保变更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三是项目施工进度监督不力。整改情况:中房瑞致小区3#地块高压线迁改工程超期未开工系我区隆平地块黎托双回220kV高压走廊下地电力规划发生重大变化,造成该项目无法按期实施。已进一步完善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期调整的相关程序,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有关单位,或收集相关政策调整的有关资料(会议纪要等),完善项目资料整理,对项目进行闭环管理。已约谈桃园路、河山路、纬四路、浏京路代建开发商,督促其按照代建协议约定完成项目建设,我中心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强化对项目的管理。完成育英三小联合验收,文体中心验收正在抓紧推进。已委托决算编制咨询单位对具备财务决算的17个项目进行决算编制工作,9月份已将东风小学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完成并提交财政局,目前正在进行其他项目的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已全面梳理民生项目未按时验收情况,目前已完成育英三小联合验收,文体中心验收正在抓紧推进。

四是项目现场管理履职监督不力。整改情况:已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芙公建发〔202228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芙公建发〔202230号),明确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提供管理记录,科室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已约谈育英三小、文体中心施工单位,督促该两个施工单位对签字笔迹不一致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五是项目验收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整改情况:已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工程服务类项目验收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使用科室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验收环节。对张公岭消防站配电工程项目验收资料进行梳理自查纠正,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消防大队已没有消防验收职能,根据目前最新的政策要求,我中心将在后续项目联合验收工作中一并整改有关消防验收工作。

六是项目结算内审把关不严。整改情况:新安小学基建电源工程及低压杆线下地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超20%属实。根据芙公管 [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若结算核减率超过20%的(特许经营项目外),项目结算评审中介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新安小学基建电源工程及低压杆线下地工程属于芙公管 [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的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当时没有编制施工预算,施工单位的结算是参电力部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编制,但区财评中心对电力部门的部分价格不认可,导致本项目的核减率超20%。在以后工作中,我中心将严格按省计价文件市区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进行初审,力争结算审核核减率不超20%

3、公务出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没有落实公车改革后费用下降的要求。整改情况:已修订《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芙公建发[2022]24号),要求报销人员写清楚出行事由、出行时间及加班时间,严格出行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填报单。

二是公务出行报销不符合相关规定。整改情况:已将违规报销的出行费用共计310退回区财政非税账户,并对报销票据进行了全面细查,确保再无此类事情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芙公建党发〔20221号)、《区公建中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芙公建党发〔20222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芙公建党发〔20223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理论武装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芙公建发〔202213号),理论中心组成员按要求每年撰写至少1篇调研报告,学用结合。

三是意识形态的正向舆论引导负面舆情处置不力。整改情况:已于20227月、8月分别对科教路项目和清廉项目建设进行专访报道,起到一定的正面宣传作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超合同约定金额发放人员福利问题。15)整改情况:规范合同签订,梳理相关岗位津贴条例,严格按照规范合同续签,下一步将依据区政府正在开展的规范全区外聘人员管理工作事宜,进一步健全我中心的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6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工程费用审批把关不严,落实制度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对所有工程费用申请表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签字不全的情况已督促相关负责人补全签名,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支付审批手续不规范。整改情况:规范支付审批手续,长期坚持,杜绝此类事情发生,该问题已经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三是未按合同约定超比例付款。整改情况:督促高岭建设公司加快结算,争取今年年底完成结算;已督促高岭建设公司从202156日至工程项目结算止,将超比例支付的537.7万元,按照银行利息追回,并返还至芙蓉区财政非税账户。

四是违规报销水果费用。整改情况:已将违规报销的1498.47元退还至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今后将加强相关报销制度学习,做到不能报销的费用坚决不允许报销,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是工会会员慰问不规范。整改情况:陈珞等5人已退还慰问费共计6000元至芙蓉区财政非税收专户,杨芳等3人已提供住院证明材料,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工会慰问标准,慰问依据齐全的情况下再予以发放慰问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是双控账户利息未及时确定收入。整改情况:已督促9个单位将74500.32元利息退还至芙蓉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7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办公耗材购买与领用不匹配。整改情况:已联系原供货商,进行进一步核对,经办人已岗位调整,并对其进行责任约谈。

二是三方询价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对经手工作人员唐钰锋、杨曦进行约谈,扩大三方询价范围,确保询价结果公平公正,减少单个单位频繁中标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及科室采购流程制度化,并采取多次科务会的教育形式,将采购流程等制度建设明确到人,责任到人,通过科室之间的日常交流,规范科室内部采购程序,真正做到事事到人,责任到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不强问题24)整改情况:已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成员分工》(芙公建发〔202217号),明确各党组成员党内职责分工;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芙公建发〔202214号),明确党组议事规则程序。

9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一是区公建中心党组在选人方面不够严谨,重要岗位用人不科学。整改情况:根据《关于陈建新、田淞午等同志人事调配的决定》(芙公建发〔202218号),已对不符合岗位的人员进行调整,周金良已于202210月底解除劳务关系。

10全员绩效考核不严谨,激励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全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不符合程序。整改情况:已重新修订《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干部全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芙公建发〔202223号),严格按考核方案实施。

二是绩效考核工资发放不规范。整改情况:曾泽人已退还2383.92元至区财政非税账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1、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每月已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已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吴霞主动参加党员的政治活动,流动党员廖磊贤已于20229月离职。

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整改情况: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通过自查自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式查找个人突出问题,写出自身不足。

三是自查自改流于形式。整改情况: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杜绝形式主义,要求每位党员在参加党内重要会议时,都必须佩戴好党徽,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是党务公开不及时。整改情况:党务公开已按常规每季度更新一次,及时公开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生活和党员发展等情况。

12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大节假日前均由中心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全中心的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定《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芙公建发〔202212号),并于202298日党组集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2022928日在韭菜园街道军区社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防线。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整改情况: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将采购验收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三是廉政谈话不够。整改情况:吴立峰副主任已与陈建新、唐琳倩、徐雄、刘琳等中层干部分别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廉政谈话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

13、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35整改情况:已将上轮巡察整改未到位的6个问题与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了整改,确保在本轮巡察整改中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我中心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中心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区委第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中心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设。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纪委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全面推动全中心各项工作稳步上台阶。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党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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