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长沙市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 实践在身边”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5-24     来源:芙蓉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字体大小:

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现将 《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活动的方案 〉的通知》 (长文明委 〔2021 〕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项目策划。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基地)根据调研走访情况,策划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内容、要求等。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资源条件,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策划可提供的文明实践服务项目,整理文明实践服务项目清单,明确可提供志愿服务的类型、内容、时间、人员、物资 (资金)。各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在5月18日前将6月“实事”项目清单 报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汇总后上报市文明办审核,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frqwmb160@163.com, 6月份开始,在每月 8日前报送下月“实事”项目汇总。

2、项目发布。每月15日前,区文明办将根据市文明办的审核意见,把群众意见集中、社会高度关注的“实事”服务项目,通过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发布“实事”项目及内容。各级文明单位通过平台积极“认领”实践中心、所、站 (基地)发布的服务项目,并及时与发布项目的实践中心、所、站 (基地)进行联系。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基地)可根据需要, “认领”文明单位发布的服务活动项目,并及时与服务项目发布单位联系沟通。  

3、项目开展。认领项目的单位要根据“领单”项目内容及要求,整合资源力量,严密组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实践中心、所站、基地要建立台账管理、回访反馈、服务评价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实效。   

4、活动评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对辖区实践所、站 (基地)每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察,对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文明实践活动典型案例予以推介,考察情况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基地验收依据。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将活动情况上传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作为文明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 (市)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  活动的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市文明委工作安排,为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社会治理贯通融合为着力点,组织全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地,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1.建好“聚民心,办实事”文明实践阵地。以区县 (市)为主导,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基础上,推进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建设从局部试点向全域拓展,推进乡镇 (街道)、村(社区)实践所、站建设全覆盖。按照“有场所、有专人、有规划、有活动、有队伍、有制度”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充分运用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员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场所设施,整合宣传、组织、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条线资源,打造一批文明实践基地 (点)、文明实践品牌、文明实践范例,推动新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为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志愿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2.开展“到一线,访实情”调查研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深入服务对象单位 (企业)、文明实践联系社区 (小区)、居民楼栋、村组农户,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通过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找准群众身边“急难盼愁”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建立服务项目台账。  

3.策划“惠民生,送服务”志愿服务项目。各文明实践所站、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和调研走访发现的情况,结合职能职责,利用优势资源,策划、设计一批有内涵、接地气的政策宣传、理论宣讲、文化艺术服务、科普法治教育、移风易俗、困难帮扶、环境治理、文明劝导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活动内容、实施办法、保障措施,注重实践项目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提高群众参与的可及性、便利性。   

4.组织“你点单,我来办”文明实践活动。完善文明单位与文明实践所站联创共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群众 ‘点单’——文明单位 ‘接单’”和“文明单位 ‘报单’ ——群众 ‘点单’”的“双向互动”工作模式。发挥文明单位资源优势和文明实践中心统筹协调作用,优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需求供给结构,实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多样化、精准化、分众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细、落小、落实,切实把群众身边实事办好。 

三、组织实施    

1.活动时间 : 2021年5月 —2021年12月。    

2. 实施方法:  

(1)策划“实事”项目。每月10日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基地)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根据调研走访情况整理“实事”清单,策划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将“实事”项目报市文明办汇总审核。

(2)发布“实事”项目。每月15日前,市文明办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遴选一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高
度关注的“实事”项目,通过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公布“实事”项目及要求。各文明单位、文明实践所站通过平台积极“接单”,接单后要及时与项目发布单位进行联系。   

(3)办好“实事”项目。认领项目的单位要根据“接单”项目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台账管理、专人负责。要注重协调各方资源,对超出活动基层单位和群众将对项目活动质量、效果进行评价、反馈。    

3.活动总结。各区县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将辖区实践所、站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出一批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文明实践活动典型案例。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将活动情况上传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 2021年12月底前,市文明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 (市)文明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领导、科学调度、加大投入,推进实践所站建设全覆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身边”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要将此活动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细化活动方案、抓好活动落实。    

2.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积极参与。各级媒体要对活动情况、取得实效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学党史、办实事”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区县 (市)要运用各类宣传载体、文化阵地,
大力宣传为民办实事文明实践活动的典型做法和鲜活案例,切实提高群众对文明实践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3.严格督促落实。各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要面向基层一线、面向居民群众,把实事办实、办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形式、做样子。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文明创建常态长效测评细则,并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动态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市文明办将定期进行公布或通报。

芙蓉区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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