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关于火车站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长沙火车站地区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开展与火车站地区铁路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4、牵头开展长沙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容秩序、经营秩序、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5、牵头组织各派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长沙火车站地区内开展综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6、根据授权,负责对长沙火车站地区各驻派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有关的规划、建设等工作的审议、审查。
8、协助开展长沙火车站地区客流高峰期的旅客运输服务工作。
9、承办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包括本级、内设科室。内设科室有:党政综合部、指挥调度部、执法协调部和社会事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7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1.1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41.79万元,下降27.39%。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71.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7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1.79万元,下降27.39%。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71.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79.31万元,占92.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占3.20%;住房保障支出34.42万元,占2.94%;卫生健康支出20.00万元,占1.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33.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8.0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1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
(1)站区管理经费专项182.4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反恐、防爆、火车站广场设施维修维护、联合行动专项整治、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管理和停车定额发票税金等方面;
(2)治安二大队办案费7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民警工作经费等方面;
(3)东广场工作经费30万,主要用于纳入管理的东广场工作经费开支等;
(4)防疫工作经费20万元。
(5)食堂装修项目7.84万元;
(6)火车站智慧停车平台合同款27.77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8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4.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14万元,项目支出338.0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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