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机关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水、电、气等设施的维修保养。

4、负责机关大院公共会议室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机关食堂(公卫大楼食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

5、负责机关大院办公楼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对机关大院管理服务及电子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公车平台车辆管理。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内设科室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务用车服务室、安保室、物管室、膳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0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7.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0.03万元上升30.06%。主要是食堂委托管理专项经费增加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80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0.03万元上升30.06%。主要是食堂委托管理专项经费增加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80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0.54万元,占98.23%;住房保障支出36.27万元,占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0万元,占0.8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67.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40.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0.43万元,主要用于院内单位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公车平台通车管理系统和平台运转工作经费;劳务派遣人员费;公务用车保障购车;全区各类会议保障支出;院内卫生纸、灭四害;院内绿植摆放、维修维保等运转;院内单位可回收物的收运费用;大院内垃圾桶分类收运垃圾袋购买;食堂及机关超市委托经营管理费;机关大院、公卫大楼及区武装部水电气费用和合同能源效益分享金;机关大院、公卫大楼及区武装部物业管理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203.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46.58万元上升29.64%。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公车平台管理车辆由46台增加至68台。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85.00万元上升73.91%。主要是因为预算指标口径变化,单位管理公车平台车辆从46台公车增加至68台公车,管理车辆预算也相应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5.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74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0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48万元,项目支出2,840.4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表

具体见附件

111001__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芙蓉区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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