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芙蓉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9-1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隆平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8〕42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筛选,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标准
  在芙蓉区注册并依法纳税、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长沙市芙蓉区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办法》(芙政办发〔2018〕42号)相关入库条件的要求。
  二、入库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园、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街道(园、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后于2018年9月15日前汇总报送区金融办。每个街道至少推荐3家以上企业(不含省、市后备企业),区直各经济部门对街道(园、局)推荐企业名单进行确认和补充。
  (二)审核。由区金融办牵头,组织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促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芙蓉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公布。“芙蓉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将通报至各街道(园、局)及相关部门,强化服务指导。
  三、企业必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芙蓉区上市后备企业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未满两年,则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长沙市芙蓉区企业上市(挂牌)信息登记表

 

 

  

长沙市芙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长沙市芙蓉区企业上市(挂牌)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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