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园、局)、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
各街道(园、局)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六进”(进村组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写字楼)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驻地金融机构,充分调动楼宇物业管理企业,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媒介媒体开展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宽度和深度。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风险”、“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教活动,想办法主动管控本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组织形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园、局)牵头,邀请金融、民政、教育、商务、旅游、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或组织相关条线负责人,在商务楼宇、星级酒店、高等院校、拆迁安置或离退休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等重点防控区域开展集中宣教、上门走访,同时对95栋商务楼宇风险警示牌悬挂情况、守法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二)宣传重点。围绕当前养老养生、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中介等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做好“宣传两头、切断中间”工作,即要求相关企业、群众“不从事、不参与、不协助”非法集资,切断违法违规企业对外宣传推广渠道。
(三)宣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防范非法集资,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等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方案,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组织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以案说案”、“以案示警”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收集活动资料,留存活动照片,加强活动本身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相关创新经验做法或效果突出的宣教活动,请及时报送,我办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阵地进行报道,并积极上报、推介。
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评。请于6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照片、相关报道、《长沙市芙蓉区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区打非办。
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长沙市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唐忠武,电话:89965803,传真:8468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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