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金融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2-23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芙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及要求,由长沙市芙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公开的主要形式、发布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7年,芙蓉区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金融行业特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调整充实了由金融办“一把手”为组长,下设办公室。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以办公室为枢纽,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目标。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释疑惑”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重大建设、行政审批、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芙蓉之窗、芙蓉信息网等方式进行及时公开。  
  (二)明确重点公开信息。把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公开,确保信息流畅。  
  (三)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全办所有科室的信息公开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发布,重要事项需经办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发布,流程规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安全、及时、准确。一年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发布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方式进行,通过“芙蓉之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2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政策文件8条,通知公告4条,年度规划2条,财政资金4条,工作动态27条,人事信息3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办虽然开展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在2018年的工作中,金融办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 
  
芙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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