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21     来源:隆平水稻博物馆     字体大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宣传推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示范引领全国革命文物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对革命旧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实施的保护修缮、陈列展示、环境整治工程;

(二)对革命旧址进行保护管理的创新举措;

(三)依托革命旧址(含革命旧址纪念馆、陈列馆)举办的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活动;

(四)对革命旧址进行合理利用和功能更新,推动融合发展的示范案例;

(五)社会参与革命旧址保护管理利用的成功做法。

二、申报条件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革命旧址保护利用优秀案例,以“十三五”时期为主;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所积累的做法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三)坚持保护第一、守正创新,以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汇聚正能量为目标,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程序依法合规,迄今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三、材料报送

请省级文物部门组织本辖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使用单位填报“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表”(详见附件),经汇总、初审并于2月10日前报送我局。

四、后续安排

我局将对所报送项目进行遴选、公示,并公布全国革命文物优秀案例推介名单,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介。

联系人:程晓伟010-56792312袁琳溪1590128465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电子邮箱:gemingwenwu@nch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