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征地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9-2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相关政策,确保辖区范围内广大被征地群众的一切合法利益。负责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征地办只有本级,无二级机构。纳入征地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征地办本级。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841.11万元,支出总计19841.1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67.01万元,增长324.4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大拆违工作精神,区大拆违指挥部安排,支付芙蓉区辖区内14个街道(含园区)大拆违工作补偿经费;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租地复绿工作精神,支付马坡岭街道、东湖街道、东岸街道辖区内9个村租地复绿工作经费;剔除上述因素后,芙蓉区征地办2016年度收、支总计比2015年略有降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7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4.24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7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1万元,占0.85%;项目支出17430.05万元,占99.1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795.9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89.41万元,增长349.24%。增长主要原因同(一)。剔除增长因素后,征地办2016年度收、支总计比2015年略有降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2015年相比,增加13356.36万元,增长319.53%。增长主要原因同(一)。剔除增长因素后,征地办2016年度收、支总计比2015年略有降低。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7526.02万元,占99.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44万元,占0.0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同(一)。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2万元,降低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降低100%。2015年和2016年征地办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或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县、区)财政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征地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八)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0万元。收入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为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全部上交市财政国库。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4万元,比2015年增加8.61万元,增长119.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办公室房租费,项目农业户口核查差旅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该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本年度征地项目拆迁,回迁安置、大拆违、租地复绿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芙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芙蓉区征地办

2017年9月21日

芙蓉区征地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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