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芙蓉区征地服务中心是依据长沙市政府令103号要求,2008年10月由芙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下文成立的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拟定征地方案和安置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安置认定有意义的进行审查确定,审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资格,发放货币安置资金等集体土地拆迁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室、回迁安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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