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9-1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2、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3、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5、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6、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财务科和综合审查科。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只有本级,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79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487.79万元,比上年降低33.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其他收入较去年减少;支出合计4937.22万元,比上年增长12.09%,年末结转和结余4340.57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棚改项目攻坚克难,相应增加了工作经费支出。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表) 

  2018年本年收入448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2.80万元,其他收入614.99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表) 

  2018年本年支出49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5%;项目支出4776.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7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074.4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87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2.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2.8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合计4162.57万元,比上年增长96.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2.5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784.6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社区支出中征收补偿款收、支增加及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调增,故收、支也相应增加。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1%。与2017年相比,增加2048.48万元,增长96.9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5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行政运行152.06万元,占3.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6.82万元,占38.8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90万元,占55.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5.27万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642.33万元,支出决算为41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预计启动的征收项目和项目完成进度进行预算,但今年主要是集中推进棚改项目扫尾攻坚工作,全力推进项目扫尾清零,虽有新项目启动,但有些征收项目还属于前期准备工作,并且年初预算时棚改项目的征收补偿资金也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预算,但在实际过程中棚改大部分项目属统贷平台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市征收办多方监控,征收补偿资金直接拨入其指定银行监控账户,如蔡锷路项目、火星项目、肉联厂项目、黄土塘项目等,因此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8.4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59万元,完成预算110.94%。 

  (2)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52.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9.73万元,完成预算117.21%。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616.8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485.00万元,完成预算29.48%。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29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0000万元,完成预算7.63%。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决算95.2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完成预算476.35%。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6%。其中:人员经费146.56万元,占基本支出91.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3.91万元,占基本支出8.67%,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7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6万元,降低38.79%,其中:2018年和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降低38.7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2018年和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各征收项目工作开展和与市、区各级管理部门工作对接以及与其他区同行单位业务交流等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涉及资金35642.33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2018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征收办的直接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征收办领导班子通力协作,认真履职、廉洁自律,带领全办人员,攻坚克难,积极推进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621.0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调增。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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