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2-18     来源: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芙蓉区征收办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3、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4、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6、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7、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包括本级,内设科室四个,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征收管理科、财务科、综合审查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没有涉及机构改革的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含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各征收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归口管理的切块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75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3.6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459.17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计新增启动桃园北路建设项目和延续2020年下半年启动的蔡锷中路(二期)棚改项目、袁家岭新华书店及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远大路扩改项目、西龙路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现有尚未扫尾或结算完成的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工作经费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753.6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740.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9.17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计新增启动桃园北路建设项目和延续2020年下半年启动的蔡锷中路(二期)棚改项目、袁家岭新华书店及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远大路扩改项目、西龙路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现有尚未扫尾或结算完成的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3.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8.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25.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区征收办征收工作经费专项2525.0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委托劳务咨询等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以及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费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同2020年一样为0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为13.89万元,其中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1.7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电费2.53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1.95万元,差旅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无公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整体支出2753.6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2525.06万元,其中:征收工作经费(人员经费)项目115万元;征收工作经费(运转公用经费)项目2410.0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1210

2021公开表(单位)_(165)芙蓉区征收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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