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6-30     来源: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芙蓉区征收办)在编人员5人,政府雇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

2、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征收办部门预算包括芙蓉区征收办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机构预算。芙蓉区征收办机关本级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征收管理科和综合审查科。

3、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芙蓉区征收办2022年预算批复3604.61万元,全年实际到位资金966.26万元;实际支出9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3万元,项目支出778.73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87.53万元,主要用于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绩效、社保和工会福利以及按体制内实有人员标准核定的办公经费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6.86万元;③住房保障支出12.61万元。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等,年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亦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资金总投入778.7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8.73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包括各征收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日常公用及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的解控、拨付和使用;单位党建经费、资产购置、咨询及劳务费用开支等;全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778.7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及区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流程分为5个步骤:即预算布置、预算调查、预算申报、预算论证和最终预算编制。根据区财政最终批复下达的预算数向各职能科室通报,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单位日常行政开支根据我办《民主理财及财务审批程序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项支出管理程序与标准作出严格规定,设定了不同级层审批权限。专项工作支出,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备案和经费预算,提前报条线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同样设定了不同级层审批权限。若遇预算追加,则必须向区政府报告并最终由区长审批。

所有资产购置和委托服务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工程项目还必须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流程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严格预算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近两年无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费用。

公益性岗位工资管理严格按区人社局备案核定人数和《征收办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办公室记录的各人员岗位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支付和发放。

以上制度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并保证资金严格按计划和进度实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收项目公告发布、征收补偿、项目结算等情况。

区征收办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委托给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与补偿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项目实施流程如下:由业主单位提交征收要件,区征收办审查征收要件齐备后报区政府发布征收范围公告,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同时配合市征收办开展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经所有被征收人协商一致(或经投票、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入户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至市征收办备案。区政府发布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在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内,区征收办按照经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布之日)核算每户的征收补偿金额,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如期腾房,完成搬迁。征收签约期限届满,对仍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区征收办向区政府申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待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并建立征收档案后,征收项目完结。

我办2022年度坚持进一步推动“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廉洁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征收补偿公平合理。实行全方位公开,严格审核项目前期手续、将项目的政策标准、征收公告、补偿结果一一公示到位,保障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坚决防范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征收工作依据政策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7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72号)等。

区征收办日常工作遵照以上法律法规进行执行,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明确了征收工作的实施模式以及各单位的职责职能。

在信访维稳方面,区征收办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信访接待工作方案》《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集体会商制度》,成立信访工作小组,对于来信的处理以及来访人员的接待规定了处理方法。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1231区征收办固定资产共计3625万元,其中包括通用设备25.0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36元以及专用设备0.81元。2022年入账新购置打印机一台0.12万元;报废家具用具1.43万元、通用设备2.25万元;调拨出空调共2.88万元。

201612月区征收办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固定资产范围以及购置形式、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与维护流程。制度较为详实、适用,执行基本到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芙蓉区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4个,涉征土地面积约2.24万平方米,涉征收房屋面积约8763平方米,年度内已完成长农路、轨道交通七号线五里牌站、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等3个项目的签约清零或腾地清零,完成单位签约6家,私房签约44户,签约备案面积8735.67平方米,协议补偿金额1.734亿元,拆除房屋面积约8051.1平方米,腾地面积829.19亩,完成8个项目成本结算,结算金额2.31亿元,解控回笼资金约6545万元,解控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约4413.15万元。

(一)抓项目、促签约。

1.提前谋划拟建项目。针对拟启动的西龙片区项目、远大路沿线片区、滨河路(榔梨粮站)等项目,坚持靠前服务,提前开展调研倾听民意,做好实地调查现勘,编制征收概算,及时形成涉征房屋初步调查摸底的情况报告。主动与项目业主单位对接,跟进征收要件资料办理情况,并就征收要件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征收范围,及时做好项目启动前期准备。

2.稳步推进在建项目。截至目前,2022年新启动项目4个(远大三路、长农路、红湖路、轨道交通七号线五里牌站)已完成长农路、轨道交通七号线五里牌站2个项目的全部征收工作。其中,远大三路项目已采取先行协议征收模式,提前与部分被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全部完成了路北半幅所有被征收房屋的腾房拆除倒地工作。目前,征收签约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预计12月底,补偿资金筹集到位后即可发布征收决定,全面启动签约工作。红湖路项目已于825日发布征收决定公告,预计12月底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完成征收工作。

3.聚焦“一年一件事”。2022年,征收办将“全面完成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的征收工作”列为“一年一件事”目标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私房签约320户,单位签约12户,腾房拆除私房303户,单位10户,已完成2988平方米房屋倒地,剩余未签约18户私房已全部下达征收补偿决定。

(二)抓扫尾、促清零。

1.攻坚扫尾项目。2022年征收项目扫尾以全力推进签约、合力腾房拆除、强力司法强征为重点,推动棚改扫尾项目实现签约清零。截至目前,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签约,已完成约2000平方米房屋拆除,预计12月底征收扫尾清零工作全部完成。

2.加快拆除腾房。开展征收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征拆现场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拆除危房面积约1150.6平方米。重点对蔡锷中路(一、二期)、西龙路、远大三路等项目实施了拆除腾房工作,拆除房屋面积约8051.1平方米,腾地面积829.19亩。

3.加速项目结算。完成合平路(远大路-人民东路)项目、浏阳河风光带东岸及滨河路项目、万家丽快速化改造项目、轨道交通五号线长善路变电站项目、芙蓉区同发•五一综合楼项目、滨河路二期浏阳河风光带项目等8个项目成本结算,结算金额2.31亿元,解控回笼资金约6545万元,为资金回笼和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优服务、促和谐。

1.切实做好项目服务。坚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程序,强化征收政策执行指导,切实做好项目服务。做实做细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协议审查、方案论证、征收签约等工作,严格对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补偿结果公开、法律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审查,确保房屋征收的各个环节经得起司法考验。

2.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征收政策性文件、征收补偿公告、财政资金等信息65篇次,发布工作动态36篇次,发布征收公告19篇次,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3.妥善化解涉征矛盾。积极配合司法、信访、街道等部门,聚焦涉征疑难问题和矛盾化解,全力写好阳光征收“后半篇文章”。全年接待群众电话咨询150余次、上门咨询80余次,答复办理12345工单32件、信息公开申请5件。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一些征收项目推进难度较大,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不及预期,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总揽全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围绕打造“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标杆区”总体目标,依法推动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全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谨性、可控性。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征收办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如下:本部门基本能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促使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擅自调项、扩项和缩项,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目标。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