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 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三) 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四)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六)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七)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征收管理科、综合审查科、办公室和财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66.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3.38万元,减少25.65%,主要是因为拨付征收项目的工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6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2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3万元,占19.41%;项目支出778.73万元,占80.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6.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6.71万元,减少24.69%,主要是因为拨付征收项目的工作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6.71万元,减少24.69%,主要是因为拨付征收项目的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2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万元,占1.87%;城乡社区支出935.59万元,占96.83%;住房保障支出12.61万元,占1.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4.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了异动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4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3436.55万元,支出决算为7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集中推进征收项目扫尾攻坚工作为主,全力推进项目扫尾清零,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因此纳入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减少,决算收入支出也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提升单位人员征收业务水平的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实务及征收评估相关内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8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芙蓉区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4个,涉征土地面积约2.24万平方米,涉征收房屋面积约8763平方米,年度内已完成长农路、轨道交通七号线五里牌站、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等3个项目的签约清零或腾地清零,完成单位签约6家,私房签约44户,签约备案面积8735.67平方米,协议补偿金额1.734亿元,拆除房屋面积约8051.1平方米,腾地面积829.19亩,完成8个项目成本结算,结算金额2.31亿元,解控回笼资金约6545万元,解控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约4413.1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一些征收项目推进难度较大,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不及预期,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3108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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