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争夺抚养权——看芙蓉法院如何以观护融冰护蕾

发布时间 : 2024-04-01     来源:芙蓉区法院     字体大小:

2024329日,芙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宋慕(化名)与被告杨符(化名)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宋慕与杨符原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了女儿小花。20206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花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每半年轮换一次。之后,双方因具体抚养和探视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双方不接触、不联系,关系降至冰点。宋慕将近一年无法见到孩子,情绪陷入崩溃,无奈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此案的杨宜法官素来重视家事案件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多次与远在广西生活的杨符联系。杨符反应相当强烈,在电话中一直指责宋慕,且对法院不信任,带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沟通效果不佳。为缓解双方关系,让小花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承办法官决定充分发挥本院“社会观护机制”的作用,委托区妇联指派社会观护员协助本案的处理。观护员随后认真开展了家事调查和调解工作。

2024329日,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受邀出庭的社会观护员宣读了《社会观护报告》,就未成年人小花的健康状态、学习情况、行动倾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既往履行抚养义务的状况等方面,向法庭做了详细报告。承办法官结合庭审状况和观护报告,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当庭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郑重释明了不正确履行父母职责的法律后果。经过引导和交流,双方形成共识,不管谁承担直接抚养责任,都希望小花能健康快乐成长。杨符当庭表示,之前阻碍母亲探视孩子的做法不妥当,今后愿意积极配合。

破冰”了。休庭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小花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心平气和的沟通,就小花的抚养权、抚养费用以及探视的方式达成了一致。双方诚恳地向法官表示,今后会共同呵护小花的身心健康和顺利成长。

2023年以来,芙蓉法院持续探索完善社会观护机制,在观护员的积极努力下,对抚养权纠纷等一大批涉及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案件作出合理妥善安排,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父母的监护职责不可或缺。芙蓉区法院不断创新,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开展社会观护和家庭教育,以查明的事实为依据,敦促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效果很好。”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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