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芙蓉区总工会是芙蓉区主管全区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职能为突出维护职能,履行工会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建立和发展各级基层工会组织,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认真做好女职工保护工作,搞好经费审查,管理好工会资产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为芙蓉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本级预算(含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芙蓉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芙蓉区总工会机关本级
2、芙蓉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芙蓉区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87.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7.9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专项经费收入增加。
芙蓉区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87.95万元,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7.9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专项经费收入增加。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387.95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387.9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0.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拨缴工会经费专项94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会法》提取的用于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困难职工帮扶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开展“金秋助学”等活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劳模慰问专项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受政府委托由区总工会管理的省、市级劳模慰问及组织劳模疗休养活动;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专项经费78.4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预防职工因病致困、因病返贫。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一般公务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部门所有项目资金实行绩效管理,涉及5个项目,金额197.6万元。
八、“三公”经费概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无因公出国(境)。本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4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4万元,上升4.5%。主要是增加了公车补贴预算。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芙蓉区总工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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