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11-06     来源:红十字会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316日至615日,区委第巡察组对芙蓉区红十字会进行巡察724日向区红十字会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红十字会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24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区红十字会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委巡察有关要求于24日当天95日进行专题讨论,并就如何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红十字会认为,区委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区红十字会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区红十字会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责任任务分解、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迅速启动整改工作。

3、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区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关于整改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和《落实整改任务分工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4、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区红十字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整改事项;829日,区红十字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态度、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驻区行政审批局派驻纪检组多次对巡察整改进行指导,有效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础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救灾救助应急处突有效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修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月18日召开红十字工作暨应急救护培训推进专题会议听取有关联席单位和街道建议意见,形成救灾救助应急处突有效机制。在2020年5月制定《长沙市芙蓉区红十字会应对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市红十字会及区有关应急预案要求,重新修改《长沙市芙蓉区红十字会应对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月21日印发。开展99公益筹款,常态化接收爱心单位捐款捐物,加强应急救灾救助储备。

2.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纳入要点,融入业务,制定好年度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加强理论武装,购置专用记录本,由党建专干专门负责学习记录。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存在的问题

3.未建立完整的捐赠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2022年捐赠台账。对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下拨的所有物资在原有报表的基础上建立好年度台账。22个核酸采样小屋转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标注接收街道,与卫健局一道指导街道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全会干部加强赈济服务业务学习,以会带训,组织街道社区红会干部加强学习,规范记录,做好台账。

4.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寄存的志愿服务队教学心肺复苏模型的盘盈1台迅速通知救护老师签收取走自行保管。出借资产超5年的4台心肺复苏模型收回,根据需要即借即还,并认真做好登记。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及时录入信息平台,严格采购入库发放登记抽查,发挥资产最大效益。

5.无合同支付应急救护培训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去年组织25场社区暑期青少年防溺水应急救护培训免费公益培训费用结算按照约定在本月底前补签合同。同时举一反三,改进公益培训模式。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板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党支部学习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制定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度党建计划基础上,突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博爱家园建设等丰富学习内容,增强计划性,确保学习效果。明确专人记录党支部学习情况,及时做好学习记录。

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党支部书记已经和当事人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人已经填写了报告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学习区委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会干部严格执行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和推动芙蓉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压实从严管党治党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努力推动我会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1-84110208

 址:芙蓉区火炬中路8号区红十字会

邮政编码:410016

芙蓉区红十字会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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