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的通知
区直各机关团组织、各街道(局)团委、社区(村)及两新团(总)支部、区属各学校: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中青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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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机关团组织、各街道(局)团委、社区(村)及两新团(总)支部、区属各学校: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中青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共青团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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