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团区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1-2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2017年,芙蓉区团委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全面落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芙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芙政办发【2017】3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团委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现就2017年度芙蓉区团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区团委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三是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实施《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更新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重点对机构信息、财政资金、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年度规划计划等事项进行公开。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数量    

  2017年,在芙蓉之窗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主要为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芙蓉之窗、芙蓉青年微信公众平台、芙蓉区团委官方微博、芙蓉区共青团网站公布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7年,区团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区团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区团委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18年,区团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政策学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芙蓉团区委办公室联系。 

芙蓉区团委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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