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朝阳街道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9-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朝阳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1、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朝阳街道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以及所属6个社区(向韶社区、朝阳社区、曙光社区、二里牌社区、五一东村社区、人民新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决算。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 773.5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425.3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以及工作增加的需求;支出合计6852.18万元,比上年增长15.87%,年末结转和结余346.74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以及工作需求增加导致开支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42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57万元,其他收入452.77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685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项目支出4407.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53.1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972.57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002.72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323.04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街道人员的增加以及工作需求的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与2016年相比,增加1652.82万元,增长27.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街道人员的增加以及工作需求的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1%,公共安全支出26.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城乡社区支出284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5%,农林水支出1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资源勘测信息等支出209.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4.1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的资金和其他收入以及年中财政的追加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5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完成预算17.95%。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支出决算0.88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大相关部门经费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224.5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33.7万元,完成预算99.26%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决算7.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维稳对象的增加导致的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决算6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是民政安置军转干部于街道。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决算32.6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是经济条线支出的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支出决算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是追加维稳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3.48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是非公和社会党组织书记经费补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42.52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的部分是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的追加。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支出决算16.8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完成预算84.05%。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支出决算9.6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的部分是禁毒专项的追加。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决算3.4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地方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及绿色网吧电脑购置经费。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支出决算0.74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总结表彰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就业管理事务支出决算565.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01.23万元,完成预算94.1%。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支出决算2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完成预算110%,增加的是退休人员的福利追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决算646.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32万元,完成预算149.6%,增加的是市级资金的追加以及年中财政的追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99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民政春节慰问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66.7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4.9万元,完成预算102.8%,增加的是退休人员的增加以及保险缴费的追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决算11.53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的是街道人员的死亡抚恤补助追加。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决算23.8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转业士官落实待遇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决算4.69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转业士官落实待遇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179.7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81.07万元,完成预算99.3%。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616.8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75.25万元,完成预算224.1%,增加的是市级社区资金的追加以及年中财政追加的资金。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1285.23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工程款、环卫所追加经费、PPP项目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847.8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31万元,完成预算134.4%,增加的是临聘人员社保单位部分以及上级部门经费追加。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91.8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5万元,完成预算96.7%。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支出决算10.0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防汛抗洪经费。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防汛抗洪、抗冰除雪经费。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决算14.5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追加安全生产季度测评奖、烟花爆竹主动退出补贴、湖南省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决算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部分主要是安全生产专项的追加。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决算193.9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的部分是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追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开支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偏小。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9万元,降低8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4万元,降低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4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开支的要求,公务用车上交公车中心,减少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省来访次数较去年有小幅度增加,导致本年度的公务接待费较高于去年,但金额较小,严格把控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递送机关重要文件、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县、区)工作检查、执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朝阳街道相关部门与国内相关单位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朝阳街道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次、接待来宾36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9万元,收入为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49万元;支出为20万元,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623.27万元,降低76.36%。主要原因是街道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开支的要求,严格把控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良好;我单位及时完成了财政绩效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的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同时,对8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1436.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18%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芙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朝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朝阳街道

2018年9月11日

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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