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街道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度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方案><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芙政办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资、生活和工作环境,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发动,加大 “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舆论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享受城市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氛围。摸底统计,确保所有“门前五包”责任人全部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有序推进,实现“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全覆盖。定期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公示,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1、实行“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门前五包’管理监督员—‘门前五包’责任人”层层负责制。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做到谁的单位谁负责,谁的企业谁负责,谁的门店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
2、规定责任范围横向为单位、门店建(构)筑物沿街面的总长,纵向为建(构)筑物墙基至路沿石或绿化带。
3、实施“五包”:包卫生,责任区内要做到“八净、八无”;包秩序,责任区内要做到无店外经营(加工),无乱设摊点,无私搭乱建,无私设地锁,无店外揽客,无乱堆乱放等;包设施,要管好门前公共设施,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动,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等;包安全,责任区内要做好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包环保,要按照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到“十个严禁”。
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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