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跟班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7-26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马工发[2018]21号
街属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培养锻炼,让村(社区)干部积累机关工作经验,发挥街道机关“传、帮、带”作用,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加快成长成才,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村(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跟班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选派村(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跟班学习,熟悉了解街道各部门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开阔视野、扩宽思路,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跟班学习人员条件 

  1、跟班学习人员为街属各村(社区)在岗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 

  三、跟班学习时间 

  跟班学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跟班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须征得跟班学习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并经街道工委批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四、推荐办法和选派程序 

  1、推荐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村、社区向街道推荐1至2名符合跟班学习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推荐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1),于每年度3月底前报街道党政办。 

  2、选派程序。街道工委根据街道机关各办公室的计划和要求,经会议讨论后,从各村(社区)推荐人选中确定跟班学习人员和跟班学习时间,并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工委、办事处也可直接从村(社区)选调工作人员到机关跟班学习。 

  五、管理与考核 

  1、加强人员管理。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街道机关管理和工作安排。派出单位要加强对跟班学习人员跟踪管理,在跟班学习期间,主动到街道机关了解掌握学习人员表现情况,共同做好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工作。 

  2、认真带班指导。街道工委根据跟班学习人员的个人特长和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应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带班指导。带班指导人员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指导好跟班学习人员。 

  3、严肃工作纪律。跟班人员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跟班学习中,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遵守街道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街道机关良好形象。学习期满后,跟班学习人员要全面总结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成绩和收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4、强化考核结果。各办公室要对跟班学习人员表现进行认真考核,作出考核鉴定,书面向街道工委反馈。考核结果要作为跟班学习人员年度评先评优、今后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对学习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后备人选予以培养;街道机关在面向基层考选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配合,推荐有责任意识、上进心强的干部跟班学习,不得拒派。 

  2、跟班学习人员跟班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其奖金、福利等,加班费由街道统一发放。 

  3、今年首批推荐和申报工作,各村(社区)请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人员情况表》报到街道党政办。(联系人:孟建中 联系电话:0731-86456327) 

中共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 《推荐人员情况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