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四上”新增单位发展情况浅析

发布时间 : 2019-12-3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新增企业是经济增长的活力之源。 “四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尤为重要的地位,对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显著的拉动作用。2019年我区继续积极落实奖励扶持政策,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加大 “四上”新增单位入库力度,全年新增“四上”单位申报数再创新高。
  一、全区“四上”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上”联网直报单位总量逐年递增
  2015-2018年,全区“四上”在库单位数分别为828家、844家、863家、966家。2019年目前在库单位1004家(包含年度拟退库单位),其中工业73 家、建筑业126 家、商贸业434家、规上服务业323 家、房地产48家,其中,第三产业单位占比80.2%。“四上”在库单位数呈逐年递增态势。
  (二)近年新增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1)内五区新增“四上”单位数对比
  2015-2018年,我区新增“四上”单位分别为97家、153家、204家和237家,总数连年均为全市内五区最多。2019年新增申报268家,预计将蝉联内五区第一(内五区对比情况见下图)。
  (2)分行业增长情况
  2019年我区“四上”新增单位申报较上年同比增长13%,月度新增单位申报较上年增加53家,增长126%。分行业看,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全面增长,建筑业30家,较上年增加9家,同比增长43%;第三产业单位231家,较上年增加22家,同比增长11%,其中:房地产较上年增加4家,同比增长400%;商贸业较上年增加21家,同比增长17%;规上服务业较上年减少3家,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
  (三)2018年新增单位跟踪监测情况
  1.单位稳定性有待加强。2018年新增入库的237家四上单位中, 有40家在今年年度申报退出直报系统,占申报退出单位的17.8%。其中,因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四上”标准,转成规模(限额)以下企业的(含1家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26家,停(歇)业的2家,因改变经营范围等退出的12家。入库一年即申报退出的单位数量较多,新增单位的稳定性有待加强。
  2.对经济指标拉动作用明显。以今年10月数据为例,1-10月,新增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70%,占批发业销售额的13%,拉动批发业销售额增长7个百分点,贡献率达26%。商贸新增单位限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20%,占商贸业单位总数17.4%的新增单位拉动限上社零增长5个百分点,贡献率达47%。规上服务业新增单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8%,拉动规上服务业增长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26%。工业新增单位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的3%,拉动规上工业增长1%。
  一、 新增“四上”单位存在的问题
  1. 新增单位稳定性不佳,单位净增少
  2015至2018年,退出单位分别为106家、119家、79家、198家。2019申报退出225家,分行业看,工业19家,建筑业2家,商贸业110家,规上服务业86家,房地产8家。新增和退出相抵后,工业净减12家,建筑业净增28家,商贸业净增38家,规上服务业净减8家,房地产净减3家,总量仅净增长43家,增长较缓慢。
  2.行业分布不均,规上服务业单位略有减少
  按国家局最新标准,规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和年末从业人员双标准调整为年营业收入单标准,部分行业类别标准由年营业收入1千万元提高到2千万元。标准变化引起申报难度加大,在充分利用四经普成果排查“准四上”单位的基础上,规上服务业今年新增申报78家,预计为内五区第一,但仍较去年减少了3家。按新标准,预计后续新增申报将继续面临较大压力。 
  3.申报要求高,质量把控难
  一是企业不配合。企业基本上没专职的统计人员,一般是财务或办公室人员兼任,有的企业认为进行联网直报申报对单位没有好处,只是徒增工作任务,有的企业对联网直报顾虑重重,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资料有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基层在进行新增申报时,未严格按要求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对申报单位的单位类型、审核类型和行业界定等有误,资料收集没有严格把关,造成个别单位被省、市打回,影响上级统计部门对全区单位申报质量的整体评判。
  4.后续新增单位挖掘空间有限
  近几年我区新注册成立的市场主体数量已不再是内五区第一,后续如果其他兄弟区提升对“四上”新增申报的重视程度,加大申报力度,则我区“四上”新增数量的领先地位将难以继续保持。
  三、意见与建议
  1.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扶持企业发展
  注重引进高端的服务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加速企业在我区落地生根。因企施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好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提升企业的稳定性、成长性,为新增“四上”单位培育好后备资源。
  2、强化信息共享,加大清查摸底力度
  各街道(园、局)要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新增纳税较大企业的情况,加大走访力度,利用好楼宇信息,对比税务资料,建立并及时更新“准四上”单位库,发现新达标的企业及时做好沟通,争取尽早申报入统。
  3、严格把控申报质量
  对申报的企业,要按要求进行现场走访核实,查验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表或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审核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达到申报标准,单位类型、行业分类是否正确,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切实把好申报入口关,确保新增申报工作质量经得起检验。另外,通过严格把控申报质量,尽量避免出现“今年进明年退”甚至是“当年进当年出”的现象,优选稳定性、成长性好的企业入库,充分显示新增单位对经济指标的拉动作用。
  
 
注: 
  1.“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2.“四上”企业申报规模标准
      1)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2)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3)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及以上;
      4)住宿和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及以上;
      5)规上服务业企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及以上;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
     6)建筑业企业: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
     7)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有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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